关于追授王盼同志上海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决定
王盼,男,1990年10月26日生,湖北罗田县人,身份证号421123199010261213,暂住松江佘山镇佘北支公路589号101室。
2010年4月4日13时23分许,当车行至嘉松公路洞泾站时,4名扒手下车逃窜,王天喜与王盼一起下车追赶。扒手见状仍下别人的钱包,但王天喜与王盼紧追扒手不放,并与其中一名歹徒搏斗,王天喜大腿被刺伤,王盼因被刺中心脏要害部位,经医院抢救无效,英勇牺牲。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引导人民树立社会荣誉观,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序,根据《上海市见义勇为人民奖励和保护办法》有关规定,市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决定追授王盼同志“上海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希望全市广大干部和人民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投身上海平安建设,向盼同志学习,进一步弘扬见义勇为的公共道德,推动和促进上海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携手共创上海平安。
上海见义勇为委员会
201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