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淑芬灵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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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由[ 烧鹅 ]创建于2010年05月21日

谁该为女大学生李淑芬溺亡担责?

发布时间:2010-05-22 16:24:08      发布人: 烧鹅

    2010-05-22 14:10 南方都市报

    生活最大的惊奇与惊险在于,“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意外”。正如女大学生李淑芬,在她20岁的生日前夕从清远来到广州看望男友,却失足掉入天河客运站的排水口缺口,从此再也没能爬上来。她的20岁生日也变成了亲人和同学对她的祭日。据附近居民说,那个排水口缺口已经存在很久。事发第二天,有关部门用铁围栏将该排水口围起,以防事故再度发生。

    尽管有关部门的举动有些“亡羊补牢”的意味,但对于李淑芬来说,已经没有任何的意义。李淑芬的悲剧远不止是她一个人的悲剧,从此无尽的悲恸将深深刻入她每一位亲人的骨子里,蔓延到认识她的每个人心中。单纯对这个事件进行反思,我们不禁要问:天河客运站的排水口缺口早就应该做好防护措施,为何直到事后才加上护栏?李淑芬从缺口失足并溺亡的责任该由谁来负呢?有关职能部门是否检讨过自身在城市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及安全检查麻痹大意呢?他们是否该为李淑芬之死做出赔偿?

    在广州这个“大工地”上,城市“陷阱”屡屡吃人,不能不让人提心吊胆。据广州公安交警部门统计,今年前5个月,广州共发生涉及道路施工交通警示标志、标牌不规范引发的交通事故7宗,造成7人死亡、10人受伤。为何“吃人陷阱”总需要人们付出生命代价才会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呢?

    公共设施本应造福于民,可是却变成可怕的“吃人陷阱”,追根究底,根源显然是有责任和义务把安全保护措施做好的管理部门。如果李淑芬的父母要为女儿之死追责,有关部门一定难辞其咎。要是对各处隐患平时看得严点,做好日常维护管理,那将会减少多少事故啊?

    □叶花果(员村街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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