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明勋:重要公职
此外,叶明勋于出任重要公职与从事公益事业,皆尽其服务、牺牲之初衷,全力以赴。所任重要公职有如:
1951-1954 担任行政院设计委员。时叶明勋39岁至42岁。
1952-1991 担任任光复大陆设计委员会委员。
1954-1957 担任台湾省政府顾问。
1989 出任中国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
1990-1993 担任行政院党政审议委员会委员。
1990-1992 担任行政院二二八专案小组委员暨研究小组召集人。
1992-1995 担任行政院二二八建碑委员会委员。
1995-2000 担任二二八事件纪念基金会董事。
2000-2004 应聘为总统府资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