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建设路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副大队长王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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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高峰发表的文章

发布时间:2015-02-25 14:52:50      发布人: 孝行天下
白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洮北大队共有民警49名,其中大队领导4名,下设5个科室,四个中队,负责白城市城区的道路交通管理和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多年来,该大队领导班子率领全体民警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交通管理工作,以“三基”建设为契机,以创建和谐社会为首任,履行职责,团结战斗,开拓进取,队伍和各项业务工作成绩突出。2003年以来,先后获得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五进”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实施畅通工程三等管理第一名和白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市公安交警系统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先进单位。2006年被评为“全省模范政法单位”。队伍中先后涌现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1人,全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2人,8人次被评为省、市优秀民警,1人被评为市“三八红旗手”。主要事迹是:


 一、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开拓进取,勤政廉政,凝聚力强,模范带头作用好。


 2003年以来,在新任大队长曲汉义、政委崔玉忱同志的带领下,该大队始终坚持了“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创一流”的工作主线。在抓班子建设中,他们建立健全了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了领导队伍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一岗双责”,当好表率。在带队伍上,他们始终坚持政治建警、科技兴警、教育强警、制度管警、依法治警、从优待警的工作思路,做到政治上严格把关,预防在先;工作上严格要求,防微杜渐;制度上严格管理,狠抓落实,进一步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为白城的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大队长曲汉义真抓实干,带领民警团结一心,奋力拼搏,于2003年、2006年两次荣获了“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2003年、2004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实施畅通工程三等管理水平第一名,白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标兵单位和白城市公安局先进党支部,2005年获“创建平安畅通县区”二等管理单位,全省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先进集体,2006年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模范政法单位”。他本人荣获“全省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先进个人”、白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白城市公安局优秀共产党员。大队政委和两名副大队长自2003年以来,均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和优秀党员。 副大队长林志士同志身患癌症,化疗后,不顾休息又重返岗位坚持工作,为大家做出了榜样,体现了一名老党员的风采,为大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发挥了带头的作用。


   二、全体民警顽强拼搏,锐意进取,高效工作,不断赢得殊荣。


 (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面推进交通管理工作。一是加大道路交通管理力度,努力创造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在实施畅通工程取得优异成绩基础上,积极开展了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始终坚持以巩固、扩展和提高为标准,以“降事故、保畅通、保安全”为目标,创新求发展,不断推进创建工作上档次、上水平,进一步完善设施,加强管理,组织开展了道路交通秩序整顿和专项治理活动,使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事故稳中有降,为我市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软环境。二是树立立足大局、服务大局观念,服务我市经济建设。大队紧紧围绕交通管理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以促进经济发展为已任,始终坚持在“管理中服务,在服务中管理”的思想,在事故处理、法制和车宣工作中建立起一些行之有效的服务机制,尽心尽力地办好事、办实事。2005年10月,民警王俊斌、杨亚光在路执勤中纠正一外商违法行为,当得知是来白投资搞建设的,二位同志并没有给予经济处罚而是以教育为主,并欢迎外商来白投资经商,并介绍了白城的发展机遇和好前景,使外商非常感激,他们的一次热情服务、规范执法行为,为白城赢得二千万的巨额投资,得到市委领导表扬,白城日报、人民公安报刊发了他们的事迹。在我市工业园区和百项工程攻坚及民生民利暨棚户区改造建设过程中,主动配合工程建设,大队领导带领干警多次主动到工业园区和棚户区建设施工现场,征求建设者的意见,改变自己的工作思路,对工程建设用车提供了优质服务。
 (二)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一是组织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积极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大力弘扬忠职尽责,爱岗敬业和艰苦奋斗精神,采取了集中学习、自学和座谈讨论的形式,并将其纳入目标考核中,跟踪考核,使学习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为,使民警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队伍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纪律作风和精神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二是坚持对民警进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去年按照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在全市重点部门的重点岗位科(所、队)长中,开展“评、查、树”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开展了以解决“冷、硬、横、推”为主要内容的自查自纠整治工作,重点解决了少数民警特权思想严重,对人民群众缺乏感情等问题,打牢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思想基础。今年,我们认真按照市公安局“警风警纪教育活动”的要求,集中开展了学习、讨论、剖析活动,并将此作为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教育、强化管理、强化监督、重点抓好教育、预防 、落实三个环节,增强民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调动广大民警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三)以基层基础建设为契机,促进各项工作上水平。为全面贯彻落实省交警总队《关于全省交警部门基层基础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和支队《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基层基础试点工作方案》精神,他们以交通事故处理岗位为试点单位,紧紧围绕“三基”建设达标标准,加强领导,精心策划,严密组织,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积极推进基层基础建设试点工作,完成交通事故处理的“七室”改造,建立健全了“十四项办公制度”和“四项预案”,装备了办案专用车和摄像机、照相机等勘查专用器材,有力地促进了全大队“三基”建设工作的开展。大队全体民警放弃“五一”长假休息,全员上阵,一周时间完成了形象改造,仅这一项节约资金3万元。另他们多方联系协调、筹措资金,先后购置了办案专用车、办公电脑、摄像机、照相机、电视机、VGD播放机、办公桌椅和方便群众的饮水机等,增建设置了交通事故档案及查阅室等“七室”,并建立健全了交通事故处理14项工作制度和4项工作预案,全年投资33万元,添置了现代装备的配置,有力提高了交通管理和事故处理的工作效率。
 (四)强化素质培养,苦练基本功,提高民警的工作水平和技能。“三基”建设中,他们制定事故处理民警岗位练兵计划,确定训练内容、目标、标准,规定具体完成时限,坚持岗位练兵与集中训练相结合,积极推进随岗练兵模式,干什么,练什么,通过定期检查考核,使全体民警都做到了“三懂五会”要求,适应岗位需要,成为交通管理和事故处理工作的行家和骨干。他们还建立健全了民警教育训练档案,把集中训练与岗位练兵结合起来,不断提高交通法律规范、交通管理业务知识水平,增强执勤执法技能、科技和执法装备使用要领,使其每位民警成为多面手。在全市交警系统开展的交通事故处理岗位大比武中,该大队交通科获得大比武团体冠军,副科长曲道伟和民警孙明贺、连文博取得个人前三名,被支队评为“业务能手”称号。


 三、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热情为群众服务,群众满意度高。


 在执勤执法活动中,他们自觉培养和确立了“三规范、二抓住、一监督”的管理制度。一是规范了民警执勤。大队把队伍建设的重点放在了一线中队上,按照公安部《交警中队正规化建设标准》制定了“五化标准、六项制度、四个规范”。五化即一日工作制度化、执勤纠违规范化、内务管理统一化、学习训练军事化、秩序管理科学化;六项制度即一日生活工作制度、学习训练制度、执勤执法制度、周例会制度、检查考评工作制度、文明服务承诺;四规范养成即执勤执法着装规范养成,严格着装规定,保持警容严整;执勤执法语言的规范养成,严格执行《纠正违法行为规范用语》《文明服务规范用语》;执勤执法行为的规范养成,对常用法律条文处罚尺度,处罚依据代码熟记熟知“一口清”;执勤站岗规范养成,中午晚高峰要准时到岗,站姿端正,指挥规范,形象良好。通过规范执勤执法,落实各项制度,今年以来,未发生因执法与群众发生纠纷和行政复议、投诉案件,得到市委、市政府和公安局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赞扬。二是规范了窗口服务。群众看交警,一看路面执勤执法,二看窗口服务形象,窗口的民警形象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交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我们认真落实《窗口文明服务规范》落实责任制,在交通事故处理和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窗口,设置了党员示范岗和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向社会推出公开承诺制,对来大队办事群众热情接待,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每一个问题,得到了群众的普遍赞扬,群众普遍反映,交警的着装严整了、站岗形象规范了、语言文明了、服务态度和蔼了、办事效率高了,在一些大型交通警卫活动中多次受到各级领导的好评。三是规范了执法程序。实际工作中,全体民警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办事,建立了严格的监督检查制度,对执勤执法情况实行周检查、月总评,对内实行检查制,对执罚情况,每周由大队考核小组对法律文书案卷、处罚标准、事故认定等情况进行检查,列入年度目标考核之中;对交通事故处理实行了“四公开”,使群众对办事流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结果等一目了然;建立了法律咨询室,充分保护当事人权益,对交警工作也起到宣传和监督作用。今年以来,共处罚交通违法行为人8138人次,处理交通事故255起,结案243起,结案率达到95.29%,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6起,侦破率75%,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大大提高了执法水平,实现了“三高一低”目标。即办案质量高、结案率高、群众满意率高和群众上访投诉率低。三是建立了监督长效机制。在强化内部监督方面,他们建立了严格的执勤、执法和内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制度,由大队考核小组对执勤执法情况实行了日检查、周考核、月评比,每周将执罚、法律文书案卷、处罚标准、事故认定等情况进行检查,列入年度目标考核之中;在强化外部监督方面,为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该大队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警风警纪监督员评议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针对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使每位民警始终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达到了服务社会大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今年上半年被白城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确定为“市长公开电话窗口单位”;同时,他们还建立了“将民警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延伸到家庭、到社会”制度,加强对民警的社交圈、娱乐圈和生活圈的关注,将思想政治工作覆盖到八小时以外,筑牢社会和家庭的防线。具体采取了“十制”管理模式,即民警每周汇报制、领导每旬核查制、每月查访制、每季座谈制、诫勉谈话制、向家属反馈制、调查处理制、不定期抽查制、全面检查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使全队民警自觉实现了“四管住”、“四不为”。“四管住”即:民警管住自已的嘴,不该吃的坚决不吃;管住自已的手,不该拿的坚决不拿;管住自已的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管住自已的行为,不该做的坚决不做;“四不为”即:有损于交警队伍形象的事不为,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事不为,触犯工作纪律的事不为,有碍经济发展的事不为。从而保持了大队连续多年无违纪的记录。他们坚持强化对民警日常行为、执法活动的广泛监督,并且把督察的内容、时限、整改事项、受查人意见制成表格,逐项记录,大队根据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防止了养痈遗患现象的发生。由于监督严格、管理到位,整个大队实现了“八无”即无出工不出力的、无警容不整的、无脱岗漏岗的、无参与社会赌博的、无着装出入餐饮娱乐场所的、无侵犯群众利益的、无冷硬横硬推的和无违法行政的,民警的日常行为日益规范,体现了整体素质高、战斗力强、群体向上的大好景象,自2003年以来整个大队49名民警无一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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