悼念胡娜
昨日上午,警方分析说:胡娜跳楼死亡,而邹某未跳楼。从法理上讲,邹某明知胡娜有跳楼身亡的可能,但邹某没有制止,而是放任妻子跳楼死亡这一结果的发生,这个行为构成了法律上的“过失”。故此,莲湖警方以邹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将其刑事拘留。
“至于死者家属提出死者可能存在的其他死因,可通过尸检定性。”办案民警称,此外对于邹某的证言,警方还要采集其他证据再加以印证。目前就邹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一说,也要根据检察机关的认定为准。
昨日下午,针对此案,律师路刚认为,近几年来,国内发生了数起类似案件,对于这类案件的法律定性,目前仍存在争议,一般分为三种认定结果:一种观点是邹某无罪;另一种观点是邹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但过失致人死亡罪,在类似案件中难以判处实刑。第三种观点是邹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因为邹某不但放任妻子跳楼这一行为,导致跳楼死亡的结果,此外邹某的言语、行为也刺激了妻子,导致其在情绪激动下选择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