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法学家、律师邱兴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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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纪念网悼念著名法学家、律师邱兴隆

发布时间:2017-09-21 11:11:48      发布人: 孝行天下

著名法学家、律师邱兴隆因病于9月20日去世。这一消息传出,法学界和律师界许多人纷纷在朋友圈表达痛惜和哀悼。



著名法学家、律师邱兴隆因病于9月20日去世。这一消息传出,法学界和律师界许多人纷纷在朋友圈表达痛惜和哀悼。

9月20日晚间,刑法学者兼律师邱兴隆病逝的消息在社交平台传开,震惊法律界。多位消息人士向财新记者证实,现年54岁的邱兴隆当天中午因肺癌不治去世,他生前一度向师友隐瞒病情并嘱咐丧事从简。


邱兴隆是法律界多面手,人生跌宕起伏,以学术起家后下海经商,两度“入狱”又重归学术,同时从事刑事辩护工作,熟悉他的人称其为“鬼才”“怪才”。除此之外,邱兴隆还因其鲜明的“全面废除死刑”主张广为舆论关注,但生前与律界同行的名誉权纠纷令外界对他颇有微词。


54岁法学鬼才邱兴隆去世,邱兴隆


1963年1月,邱兴隆出生于湖南省湘乡市东台山下。1979年,16岁的他考取西南政法学院 (现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这期间,正值建国后首部刑法典出炉,邱兴隆将刑法学作为主攻课程,确信其是今后工作的“看家法”,并在该校学报上发表首篇学术论文,开启学术研究生涯。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后,邱兴隆继续攻读刑法学硕士,师从已故法学家邓又天教授,完成原始学术积累,其12万字毕业论文《刑罚功能论》颇具前瞻性。1986年,邱兴隆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博士,被着名刑法学家高铭暄教授破格录取,也从此开启传奇人生。


喜欢留一头长发的邱兴隆,在业界有“法学鬼才”之称。他是湖南湘潭人,生前为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湖南醒龙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


湖南师大法学院官网的介绍显示,邱兴隆1979-1986年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硕士学位,1986-1989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系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于2000年获法学博士学位。1998年起,先后任教于西南政法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厦门大学和湖南大学,曾任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湖南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湖南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刑法研究会理事等职。2016年6月,邱兴隆调入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任潇湘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2005年,邱兴隆创办湖南醒龙律师事务所,任主任律师、合伙人,后来兼任湖南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主任。


邱兴隆的个人简介显示,他先后办理了刑事案件200余件,其中死刑案件20余起;涉案标的1000万元以上的民事案件20余起。这些业绩给他带来“三湘刑辩第一人”之誉。


在学术方面,邱兴隆曾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2项,司法部法治与法学教育研究课题1项,有《刑罚学》、《刑罚理性导论》等专着。他在刑罚学领域颇有建树,曾获评第四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入选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计划。


作为刑法学博士的邱兴隆曾有一段“传奇”的看守所羁押经历。其个人资料介绍,他1993年起涉嫌投机倒把罪被收容审查、逮捕长达4年零11个月,一审被判刑,终审改判无罪。相关法院判决资料显示,邱兴隆1997年11月因涉嫌侵犯着作权罪被石家庄中级人民院判刑两年六个月,1998年12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告邱兴隆无罪。


今年,邱兴隆与律师同行喻国强互诉诽谤,引发业界关注。


有过牢狱之灾的邱兴隆在学界较早公开主张“全面废除死刑”。世纪之交,应同门师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邀请,邱兴隆走上北大讲台,以“死刑的德性”为题阐述观点,这是他首次在公共场合明确提出应立即废止死刑。但在如今的法学界,对待死刑的主流观点是不能马上废除死刑,而是逐步废除死刑,即立法上削减死刑罪名、司法上慎用死刑,通过相当时间的过渡,最终实现死刑的废止。2011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八)》削减13个死刑罪名之际,邱兴隆公开撰文提出忧虑,主张应一步到位废除死刑,“越快越好”。


近年来,邱兴隆密切关注聂树斌案、贾敬龙案、于欢案等热点案件,其言行凸显鲜明的人权保障立场。比如,在邱兴隆的帮助下,聂树斌案再审辩护律师李树亭找到了跟聂树斌在同一个监室羁押过的人,此人曾向邱兴隆诉说聂树斌被刑讯的情形,邱将此拍成视频,李树亭2015年将视频提交给了山东省高级法院。2016年下半年,河北石家庄村民贾敬龙因遭遇强拆而报复杀人引爆舆论场,案发后贾敬龙的行为是否构成自首成为一大争议点。邱兴隆就此撰文表示,贾敬龙成立自首,不应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2017年年初,山东青年于欢刺死辱母者案成为舆论焦点,一审法院的无期徒刑判决冲击民众认知。争议声中,邱兴隆曾撰写《五问刺死辱母者案——限于法教义学的分析》一文,批评一审逻辑混乱、疏于考量、量刑显然失当,唿吁二审予以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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