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道天堂有花的海洋
明知道天堂没有悲伤
我们也不愿意你们别离红尘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亲友:
今天,我们怀着无比沉痛的心情在这里深切追思我们的同事、战友、亲人——周宾浩、卢璐夫妇。周宾浩、卢璐夫妇在河南航空“8.24”伊春飞机坠机事故中为疏散旅客双双因公殉职。
周宾浩同志1986年1月13日生于湖南湘潭; 1992年9月进入宋楚瑜的母校——湘潭曙光小学77班就读; 1998年进入湖南省重点——湘潭县第一中学就读初中,从小表现出来的坚强素质使他成为光荣的校护旗手。2001年,周宾浩进入湘潭县第十中学就读高中,是学校的体育尖子,校篮球队的主力,国家二级运动员,同时担任班干部、校学生会干部。2004年,因酷爱体育,他参加了北京体育大学的散打专业训练,经过这种近乎残酷的训练,宾浩的体质、体能、毅力、心里素质有了质的提高。正因为如此,2004年11月,中国驻港部队招兵时,他被破格录取,光荣成为驻港部队侦查连的战士;2005年,他被评为“优秀学员”;2006年6月,他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2006年12月,被评为“优秀士兵”,后又被评为“优秀班长“。超强的身体素质使他的400米障碍、战术训练都达到了驻港部队尖子水平,是一名军政素质兼优的侦察兵。2007年,经过严格考核,周宾浩同志顺利加入深圳航空,并于同年调入河南航空有限公司任空中乘务员、安全员。在多年的工作岗位上,你有着永远不服输的精神,工作积极、严谨,遵守纪律,认真负责,乐于奉献,团结同事,身体素质一流,是公司的优秀员工,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也正是在这个平凡而又神圣的岗位上,你结识了你的妻子——优秀的乘务长卢璐。
周宾浩,在那个灾难的夜晚,你年仅24岁的生命嘎然而止,你也一定为自己和妻子的行为感到骄傲吧!作为乘务员,你的行动体现了生命的最大意义。你舍己为人,坚守岗位的精神传为了民航业的佳话。你的生命虽然短暂,但活得精彩:在部队你是优秀战士、优秀班长;在公司,你是优秀员工的杰出代表,是河南航空真正的勇士。你和你的妻子,把逃生的道路先让给了别人,自己却没有最后从灾难中走出来。
卢璐同志1980年8月24日出生于山西大同,1993年7月毕业于北京新开路小学,1996年7月毕业于北京二十五中学,1999年毕业于北京君宜中学,同年考入天津工业大学, 2003年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天津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并于同年加入深圳航空有限公司。2007年,你以一名优秀乘务长的身份加入到河南航空公司,成为河南航空第一批有本科学历的乘务员。在多年的乘务工作岗位上,你一直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一丝不苟,勤勤恳恳,热爱集体,任劳任怨,关心同事,你专业的服务水准、开朗大方的性格,都深深地印刻在每一个员工和旅客的心中。你是公司公认的好乘务长,是广大乘务员的知心大姐,也是同事们公认的好同事。
卢璐,在危难关头,你表现的是那样的沉着、勇敢和无畏,你可知道全公司的人都为你骄傲。在那个灾难的夜晚,我们都默默地祈祷着,不希望听到任何不幸的消息,不愿看到你离我们而去,因为你是我们的姐妹,是我们朝夕相处的同伴!可是,不幸的噩耗还是降临了,你和你的丈夫把生的希望让给了他人,自己却倒在了工作岗位上,永远地离我们而去。
每一次飞行,你真诚的微笑洗去了无数旅客旅途的疲惫;你细微精致的服务让旅客倍感温馨;你的自然体贴让旅客一次次感动,你的每一次飞行都践行着民航人优秀的职业素养。
你是河南航空第一批乘务长,在工作中严于律己,深知行大于言的感召力,诠释了“学为人师,行为示范”的优秀品质。在你的精心培养下,一批批年轻的乘务员成长起来。
“敬业、勤勉、乐助于人”是大家对你们的一致评价。空中乘务员,一个神圣的岗位,光荣的职业。 8月24日,这对结婚刚198天的年轻伉俪不幸牺牲在工作岗位上,你们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在瞬间定格成为永恒。
周宾浩、卢璐,公司的起步和发展浸透着你们的付出和汗水,你们的突然离去,让我们所有人无不肝肠寸断,扼腕叹息!你们以青春的生命为限,澎湃激昂地散发出人性最大光辉。你们恪守的不仅是职业道德,更将人性中美丽勇敢的品格做出了完美的诠释!作为你们的同事,我们为你们的不幸而伤心流泪,更为你们的行为感到骄傲。我们会永远记住你们灿烂真诚的微笑,帅气美丽的容颜!四季轮回,生命不息,愿你们在天堂安好。“蓝天之侣”“永世”相伴!
周宾浩、卢璐,我们的同事、战友,你们安息吧!
斯人已去,音容宛在!我们将永远怀念你们!
河南航空有限公司
201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