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竹青荣誉
多年来,谭竹青同志得到了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她获得的荣誉称号:
国家级15项:
1995年5月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
1989年9月被评为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
1996年7月被评为全国优秀党务
工作者;
1995年11月被评为全国优秀居委会主任“孺子牛”奖;
1997年12月被评为“中国保护未成年人杰出公民”;
1989年3月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
1993年11月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1999年5月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1997年3月被评为优秀人民调解员;
1989年荣获司法部一等功;
1988年荣获公安部三等功;
2000年12月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协会先进志愿者;
2002年9月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
2003年12月被评为全国社区志愿者先进个人;
2004年2月被评为全国优秀社区工作者。
获得省、市优秀共产党员标兵等省、市级荣誉称号160多项(次)。
谭竹青同志是吉林省第六次、七次党代会代表,吉林省第七届、八届、九届人大代表;长春市第八次、九次、十次党代会代表,长春市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十二届人大代表。
2009年9月14日,他被评为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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