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本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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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由[ 孝行天下 ]创建于2011年07月25日

人民的好警察同志

发布时间:2011-07-25 09:46:41      发布人: 黑白双煞
        在1999年的秋天的一个傍晚在犁市镇公路公区的路段发生一宗劫匪抢夺中巴女乘客手提包的恶性案件,女乘客的手机以及几千元人民币被抢,获悉警讯,副所长王本海立即与廖伟忠所长带领几名得力干警驱车前往,展开追捕行动,追到现场,劫匪已逃跑到河边,并过河逃窜,王本海立即与廖所长兵分两路,带领民警渡河合围追捕,当时河水深而急,在领队的模范带头下。干警奋力追击,当晚,就在河中间的小岛把劫匪侯某四人抓获归案。

  在重大节日、街日或案发高峰的时候他带领民警与联防队员、武警战士在辖区巡逻放哨。

  王本海同志始终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牢记人民警察的使命,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的安全,在人民群众受到危难的时候,挺身而出,2002年犁市镇发生了“8·8”洪涝灾害,当时犁市上寮、中寮、水心坝等几条村庄受到洪水的围困,水位不断上升,这几条村庄的村民生命受到了严重威胁,在面对这一危险时刻,他想到的只是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全然忘却了自己的生命安危,他与廖伟忠所长等领导一道带领民警冒着生命随时被洪魔夺去的危险,渡河进入村庄,动员、护送与搀扶群众上船,把他们安全的转移到安全地带。在抢险过程中王本海为了背一个70多岁的老人上船不幸弄伤了小腿,鲜血染红了他的腿部,但他全然不顾伤口感染带来的后果,坚持与同志们战斗到最后,直到群众得而安全的转移被围困的村庄方到医院治疗,此时,伤口由于受河水长时间的浸泡已严重感染,出现脓肿、溃烂的现象,以至数月才愈合,在他的腿上留着一块长达5cm的黑色伤疤。

  王本海副所长是一名人民爱戴的好警官,他朴素、正直、务实、文明办案与廉洁奉公,对群众象春天般的温暖,对犯罪分子象秋风扫落叶。平时,他经常放弃休假,以所为家,一心扑在公安事业上,想方设法维护好地方的治安秩序,确保一方平安,为地方经济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以人民的满意与否来衡量自己的工作标准。在派出所期间,他做好事达40多次,拒受宴请不计其数,拒收礼物人民币达数千元。

  2001年九月份,其湖南老乡彭育中夫妇俩因容留妇女卖淫被我派出所送刑事拘留,彭育中的弟弟是王本海以前在部队时兵,跟王本海副所长很熟,当时,他拿着几条香烟及两千多元人民币,求王本海放过他的哥哥彭育中,被王本海婉言拒绝了,坚持依法办理。

  由于他对工作的负责任,任劳任怨,为警清廉,严格执法,依法办案,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受到同志们的一致好评。在二00三年“七、一” 党的生日,王本海被犁市镇党委授予优秀党员的光荣称号。

  王本海一心一意为民服务,深受当地人民群众的爱戴,在单位是一名好警官,在家里是一位好丈夫、好父亲,他在办案回途中因公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他牺牲后有一百多名当地群众到他家里或打电话到派出所向他的家属慰问。7月12日,前来殡仪馆向其遗体告别的有500多人,其中犁市镇有100多位群众自发前往告别。他的英魂长存人间,人们将永远怀念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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