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克思与中国语文
作者:鄢秀女士, 香港城市大学, 中文、翻译及语言学系。
霍克思(David Hawkes)是当代研究中国文学的巨匠、翻译界的泰斗。他花了整整十五年时间翻译《红楼梦》, 其间为了专心着译, 更辞去了享有极高荣誉的牛津大学教授一职。霍克思文笔精妙, 译文堪与第一流的英文文学作品媲美。更可贵的是他对原着近乎虔诚的态度:他的翻译一丝不茍, 努力做到逐字逐句地翻, 连双关语、诗词的不同格式都要表现出来。从(香港)岭南大学2000年出版的 David Hawkes, The Story of the Stone: A Translator’s Notebooks( 《〈红楼梦〉英译笔记》)中, 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他为了翻译一个人名、一句诗句……弄清众多场景的方位或繁复的人物关系反复斟酌、推敲的艰辛过程。霍克思《红楼梦》译着最深刻的批评者兼知音好友宋淇(林以亮)先生曾说, 如果曹雪芹泉下有知, 了解到霍克思这位“西洋奇人”为将《红楼梦》译成蟹型文字所作的工作,“一定会和三两知己饮南酒吃烧鸭庆祝。”
除了《红楼梦》之外, 霍克思还译过《楚辞》、杜甫诗篇, 同时还精通元曲。要做到这一切, 他的中文功力需要何等的深厚!作为英国人, 他的中文又是怎么学的呢?这个问题, 没想到我竟然有机会当面向霍克思提出, 幷得到了极大的收益。2002年4月, 香港城市大学派我到当年霍克思任教的牛津大学中文系工作一段时间。上班的第一天, 系主任杜德桥教授问我有甚么需要帮忙的, 我冲口而出的就是:“我想见 David Hawkes!”杜教授笑着说:“这个我们可以办到, 他就在牛津, 时不时会来看我们。”后来终于在大学举办的一次讲座上和霍克思夫妇相遇了。我永远也忘不了第一次见面时的情形:拿着我的名片, 霍克思的反应竟与我碰到的大多数中国人一样:“你的姓很少嘛!是哪儿人?”一口标准的京片子 。
后来到霍克思家作客, 受到了热情的款待。老夫妇俩配合得相当有默契:霍克思说到甚么, 他的太太 (Jean) 就马上起身拿实物给我看:有风华正茂时在中国的珍贵留影, 还有让我意想不到的宝贵文件:1950年中国政府给他们颁发的结婚证书。证书上印有三面红旗, 当时霍克思26 岁, Jean 23 岁。“这可不容易拿到, 我跑了多少趟区政府, 都说不知道怎么办, 没碰到过外国人在这儿结婚。”和中国的缘份, 一切都起源于当初的中文学习……感慨之余, 我不禁问起究竟他是怎么开始学习中文的。
霍克思最早接触的亚洲语言是日文而不是中文。他回忆当初的情形是这样的:1941年他考取了牛津大学古典文学 (古希腊、古罗马文学) 的奬学金。可是学了一年后, 就去参加二战服务了。服役期间, 他所参与的情报部门工作要求他解读拦截下的日文电讯。这份工作使他接触了日文, 但只是“一点点”:电报、电讯式的日文, 跟正常的语言很不同。战争结束后, 他并不想再学日文, 但“就算想也没有用, 牛津根本就不教(日文)。”
因为接触了日文, 霍克思闲暇时也就读了些从中文译过来的作品, 没想到竟因此对中文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战后回牛津, 他就要求用原有的奬学金来读中文。学校是许可了,“可不幸的是, 我发觉我是全校唯一修读中文的学生!”但他并不是牛津历史上第一个中文学生。在战前还有一位, 就是后来成为杨宪益太太的 Gladys Yang ―― 我们所熟悉的戴乃叠。“她那时候叫作 Gladys Taylor。”老人对于一些细节的记忆还是相当清晰的。
学中文学的是什么呢?四书五经。“没有别的。一开始就是《大学》。‘大学之道……’这类东西, 然后再来一点《诗经》, 一点《书经》(《尚书》), 一点《易经》……”霍克思苦笑了一下, 继续说,“连唐诗都不给读, 连司马迁的《史记》都不给读, 什么都不给……汉代的东西都不给。”老人有点激动了:“古古古, 都是这个, very……古代, 古代!”
牛津这么教中文是有其历史渊源的, 霍克思解释说, 牛津大学东方学部过去只有两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个是希伯来文, 这是由于基督敎《圣经》的关系; 还有一个是阿拉伯文, 其教学历史可追溯到查理一世的全盛时代。“除了这两部份以外, 他们对于其它的一切, 如印度研究, 梵文, 中文等等, 都抱怀疑态度。他们认为把中文作为一门学科来教授是很愚蠢的。”说到这儿, 霍克思无奈地摇摇头:“(这是因为)他们对中文一无所知。”正因为这些原因, 为了要取信于他们, 提议建立中文学位课程的那位老先生就把课程设置成这样:只教四书五经。“他想,‘我可得把它弄得看上去严肃得不得了, 就只教古典中文!’”霍克思设身处地地帮那位煞费苦心的老人演绎了一下。
在霍克思检讨自己中文学习过程的时候, 我问了一些课程设置方面的问题, 如“当年四书五经的安排对您真是一点用也没有吗?您后来作系主任的时候又是怎么安排中文课的?”
霍克思非常认真地想了一会儿, 说:“平心而论, 我不该那样老拿四书五经来开玩笑。”他认为, 四书五经的训练为他日后学语言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因为中国语言浸润着那么深厚的传统, 充满了文学气息。人们天天用着, 却不自知。比如成语什么的, 很多就是直接或间接从四书五经里出来的。”他说像鲁迅这样最“革命”的革命作家, 他的作品中也充满了传统的、经典的东西。
但他认为只学四书五经是不够的。而事实上后来牛津也渐渐改革了中文课程, 加了唐诗、《史记》、陶渊明的作品等, 也有白话文的学习, 如《阿Q正传》等。他当系主任的时候, 也强调古典与现代的内容都要有一些。
读完了四书五经, 成了战后中文专业的第一个毕业生, 霍克思发现自己还是不会中文。他说那时候他有机会认识了一些拿奖学金来牛津读书的中国人, 其中包括后来成为港大校长的黄丽松。这些中国学生觉得在牛津还有人这么啃四书五经实在不可思议: “他们一听说我学的是什么就都笑了。”他发现自己“一个字白话都不懂,”而且也不知道“中文该怎么发音。”
“我储够了钱要到中国去。那个时候走海路最便宜。从南安普敦到香港最便宜的时候只需要89镑。”霍克思当时要去中国的决心是很大的。很多人都劝他这时候不要去, 因为“当时中国正在打内战, 通货膨胀什么的, 情况糟得很。”另外校方也让他等一等, 等拿到去中国学习的奖学金再走。为什么会有奖学金呢?因为在二战中, 政府需要外语人才, 可是发现懂日文、中文这一类语言的人太少了。于是就在霍克思准备去中国的这一段时期, 英国政府开始了推广中文以及其它所谓“高难度语言”的项目。但是霍克思不想等。他的脑海里只有一个想法,“我如果现在不去, 以后恐怕永远也去不了了!”
他想他起码可以靠教英文挣点钱, 可以一边教, 一边学, 他不愿等奖学金, 只是在申请处留下了姓名。但没想到在他到了北平几个星期后, 竟得到了英国发给的奖学金。 他觉得自己真是太幸运了, 因为他可以“不必挣钱, 只管读书了。”
霍克思想上北大, 原因是“有人告诉我北大在城里, 城里比较有意思一些。”
他写了很多信到北大, 可都没有回音。“当时的校长是胡适之, 显然他根本没看我的信。后来多亏了一位在北大教书的英国诗人兼评论家燕卜荪(Empson)为他求情, 说:‘这个人很可怜……’”这样才录取了他。霍克思至今仍对燕卜荪充满了感激之情。
霍克思不顾众人反对, 坚决地上路了。走了一个月的海路, 终于在1948年夏天到达了香港。后来到了北大, 他被注册为研究生。霍克思说,“这简直就是一个笑话, 因为我什么‘研究’也做不了 ―― 我连话都不会说。我只能旁听。”
因为自己完全不懂白话, 霍克思在离开英伦前一两个月艰难地阅读了一些鲁迅的作品, 如《彷徨》等, 算是给自己打了点底。刚刚开始学白话, 还不能说, 霍克思决定要尽快解决这个问题。他采用了双管齐下的办法。当时他所住的研究生宿舍有一半是印度人, 一半是中国人。他尽可能地和中国人一起, 练习说话。另外, 他又独创了一个办法, 就是找一个完全不懂英文的人和他一起读一部着作。经朋友介绍来了一位失业的老人, 根据口音, 霍克思判断他不是北京人, 是河北某地的人。老人天天来, 他们一起读的就是《红楼梦》。因为老人一个字英文都不会, 只能用中文作解释, 一开始霍克思只能弄懂一点点, 但久而久之, 他就都能明白了。老人具体来了多久, 霍克思说他记不太清了, 但起码在他搬离研究生宿舍前的一年里, 老人是天天都来的。“后来是欲罢不能了, 因为老人实在太穷了!” 霍克思笑着说。
跟会一点英文的中国学生练习口语, 又和完全不懂英文的老人一同读书, 霍克思说 “这是一个很怪的办法”, 但对他非常有效。
为什么选择《红楼梦》呢?霍克思想了一下, 说起了他和《红楼梦》最早的渊源。在牛津的时候他认识了一个中国人。那个中国人很优秀, 在牛津修英文专业学士学位。“在牛津修学士可比研究生要难, 真的要坐在那儿考试的!”后来霍克思和他成了好朋友。他借给霍克思一册《红楼梦》第一卷。霍克思仍记得那本书的纸质非常之差。“因为是战争期间, 他们用的纸就是当时的厕纸。”他尝试着读了第一段, 因为字体太不清晰、太小, 再加上开卷第一段特别难,“文不文, 白不白,”他就没有念下去了。
因为有了这段经历, 后来又了解了关于《红楼梦》的一些事情, 知道这是一本重要的着作, 所以来了中国之后, 他就选了这本书作教材教自己中文。
如果说每个人学习语言都有某种动力, 那么霍克思学习中文的动力绝对是来自于他对中国文化的浓厚兴趣。他喜欢戏曲, 写一手漂亮的中国字, 更爱喝中国茶。他家的下午茶是英国式的喝法, 但茶叶都是中国的。说到中国茶, 有一次霍克思突然迸出一句: “我可不认为用雪水(冲茶)是个好主意, 现在污染那么厉害!”随便一句笑话, 就显现出霍克思深厚的中国文化底蕴。
霍克思对中国文学的迷恋从未中断过。我提到一些较新的文学作品及其翻译, 霍克思马上说他很想看看。他还告诉我他手头没有太多的中文书可看, 因为他将所有的中文书都捐给了威尔士国立图书馆。他说目前为了看自己收藏的书, 还得去借。现在朋友时不时会带些中文书给他, 所以连《上海宝贝》他都看了, 不过他说对书中表现的一些东西 “不太能理解。”
与霍克思接触, 我常常会不自觉地把他当作是中国人, 而且觉得他身上处处体现着中国人的传统美德。盛名之下的霍克思, 总是非常谦虚的。譬如对于褒扬他的译作而贬低其它译者的评论, 他就很为其它译者感到不平。他说其实并没有甚么高下之分, 只是风格不同。他非常敬佩杨宪益夫妇, 为他们能译出如此大量的作品而惊叹。他甚至说, 当时幷不知道杨宪益夫妇也要译《红楼梦》, 否则他自己就不会译了!
交谈中, 我还了解到一个小秘密。过去祇知道霍克思译了《红楼梦》的前八十回, 而后四十回是他的女婿闵福德 (John Minford) 译的。其主要原因是, 如他对外界所说的, 因为既然大家都知道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是两位作者所作, 那么翻译也应由两位译者来完成。而霍克思跟我谈起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那时闵福德还祇是他的一个学生, 完全没想到日后会成为自己的女婿。一次, 闵福德对霍克思说, 他决心有朝一日要把《红楼梦》译成英文!霍克思说:“我心想,‘可怜的孩子, 你还不知道我已经签了企鹅公司(要译这本书)了!’于是我对他说:‘要不你就翻这后面四十回吧。’”霍克思的胸襟, 于此可见一斑。
对于自己的中文, 霍克思也是非常谦虚的。他说自己的中文“从来就不好”, 说中文追求“流利”, 但“非常有限, 非常幼稚, 像小孩一样”; 并说这种“不好的中文”还反映在《红楼梦》的译作里。他说一些人对他的批评是非常对的, 如香港的宋淇提到他对“冷香丸”的错译(他和杨宪益都译成“Cold Fragrance Pills”,所以不明白为什么是错译。), 他就非常同意:“是我弄错了, 没有弄明白意思。”但他也同意, 他的某些安排是不得已的。“诗词最难. 我每次都是先译诗词……”霍克思说他译的时候不仅要将意思译出, 连形式也要表现出来。为了将中文诗歌形式在英文中表现出来, 霍克思可是想尽了办法。“有的时候他们(《红楼梦》里的人物)作诗时抽一次签, 我就让他们抽两次。”这样中文中一个韵的诗, 在英文里就可以用两个韵。“我作弊了!”霍克思狡黠地眨眨眼。
当年霍克思为了翻译《红楼梦》辞去了牛津大学的终身教授职务, 很多人都觉得此举不可思议, 我对此也充满了好奇, 但一直到与霍克思比较熟谂了之后才敢提这个问题:“您是否后悔过当初辞去教授一职?”没想到他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我从来就不是一个好教授。我是一个学者、译者。”我还真是第一次听人将“教授”与“学者”的身份对立起来的。
一次从霍克思家出来, 外边下着阴冷的雨, 霍克思坚持要送我到车站。他完全没有当自己是一位近八十岁的老人, 竟不肯打伞, 只戴一顶鸭舌呢帽。我们一起走在街上, 霍克思的银发被风吹起, 在帽沿下飘着。我在心里说:“过往的行人, 你们是否知道和你们擦肩而过的是一个多么伟大的学者?”显然没有人觉得他跟普通人有何不同。他自己也如此。我想起他曾经这样跟我描述他在耳顺之年迁居威尔士乡间以后的生活:
“我们在威尔士买了一处房子(农舍), 在那儿养鸡取蛋, 养羊取奶。过了十多年, 以为会在那儿终老的。可后来担心病了不方便, 威尔士风太大, Jean 又不会开车, 而且探望孩子们也越来越难了。我们就先搬到4里外的村庄去, 后来才搬回牛津来。”
我听这段故事的时候, 脑子里想到的自然是陶渊明……我的体会是, 对于中国文化, 霍克思不仅仅停留于对知识的了解, 而是浸到骨子里去了。或许正因为如此, 他的中文才能学得这么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