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2日,何伟同志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
何伟,男,汉族,1965年10月出生,1988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三级警监警衔,生前系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该同志从警36年来,历任政保、派出所、治安、政工等多个岗位,始终忠诚使命、恪守初心。他积极践行“主动预防”警务,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在警务改革和治安管理机制创新中取得突出实绩。2024年9月12日,该同志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2024年9月14日,深圳市公安局认定其为因公牺牲。
该同志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三等功5次,荣获个人嘉奖5次,9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被授予“全省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工作者”、“深圳市优秀人民警察”、“深圳市严打整治斗争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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