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裁判员龚建平

天堂纪念馆:http://www.5201000.com/TT265020320
本馆由[ 真心人 ]创建于2012年07月16日

大事记

发布时间:2012-07-16 16:18:19      发布人: 真心人

  2001年9月15日,在中远1∶0战胜绿城的比赛中,绿城第8分钟在一次反击中由谭恩德打入一球,但被判越位在先。第14分钟,中远队的沈晗突入禁区,绿城门将高树春在扑到球后把沈晗带倒,主裁判龚建平判罚点球,引起绿城队员强烈不满,并罢赛3分钟。

   2001年12月,一位“还有良知的裁判”给浙江方面写了一封匿名信,信的名字叫《一个执法过杭州比赛裁判的自白》。浙江体育局和绿城俱乐部公布了那封神秘的裁判“忏悔信”。后来有人推测,写信的是就是龚建平。这成了中国足坛“反黑”行动扩大化的催化剂。   2002年1月,在被问及黑哨问题的时候,龚建平说:“今天我拒绝回答,不愿意说,不想说,你也别照了,真的,因为大家没意义,我没什么可说的。”

   2002年2月,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公布了所谓的“打假扫黑”的涉嫌黑哨的8人名单,其中龚建平“黑名单”上有名。

   2002年3月5日,中国足协裁委会在京举行的2002年国家级裁判员研讨班上,初步圈定了59人黑衣法官名单,与2001年甲级联赛83名裁判相比,2002年入选裁判人数减少了24人,其中龚建平名落孙山。

   2002年3月13日,中新社报道称,中国检察机关已决定受理有关裁判收受贿赂的案件,构成犯罪的“黑哨”将被以商业贿赂罪起诉。

   2002年3月15日,龚建平被警方带走,进行调查。

   2002年3月29日,龚建平写下“忏悔信”并退了4万元赃款。

   2002年4月17日,北京市宣武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企业人员受贿罪”正式批捕龚建平。

   2002年9月16日,龚案依法由宣武区公安分局移交给该区检察院。

   2002年10月16日,龚案因证据不足被宣武区检察院退回宣武区公安分局进行补充侦查。

   2002年11月16日,分局第二次移交龚案。

   2002年12月24日,因为司法管辖权的问题,宣武区检察院和法院进行了长时间的磋商。

   2003年1月15日,宣武区人民法院正式决定受理“龚建平涉嫌受贿案”。

   2003年1月29日,宣武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龚建平有期徒刑10年。

   2003年2月11日,龚建平及其家属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

   2003年3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龚建平的上诉,维持原判。

   2004年7月11日,龚建平因白血病在北京304医院去世。


到过这里的访客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