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认为:“量刑畸轻,支持抗诉”——康建梅
1月28日,曹艳军对中新网记者说,锡林郭勒盟检察院就其抗诉请求正式书面答复:“认为一审判决张磊犯故意杀人罪,量刑畸轻,支持抗诉”。
曹艳军认为,第一,法院既然认定两被告“社会危害性大,后果严重”,就“应予严惩”。而实际的判决结果是,被告齐海涛和张磊分别被判处死缓和无期徒刑,显然量刑过轻。第二,既然法院认定两被告同为主犯,而且被告张磊还有持刀抢劫的前科,为何对两被告的判决不一致呢?第三,被告人张磊身份一度漂白,曹艳军很想明白,是谁在帮助被告张磊脱胎换骨的,而这些人应该受到怎样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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