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警方宇在交通事故处理现场牺牲
18日凌晨4时40分,新疆公安厅交警总队高支队吐鲁番大队接群众电话报警称,在G3012高速公路小草湖往托克逊方向21KM处发生一起两车追尾事故,有一人被困在车里。
大队民警白文星、方宇执行完夜间巡逻任务返回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凌晨5时10分许,民警抵达事故现场,将警车停到现场后方100余米处,准备开展现场警戒。驾驶警车的白文星通过后视镜看到后面驶来的一辆大货车速度较快,没有减速迹象,立即下车打手势,提示后车驾驶员注意避让警车。
后车驾驶人未采取措施径直向前冲去,白文星跳到道路中央护栏内躲过冲撞,坐在副驾驶座位的方宇未来得及从警车内出来,警车便被大货车追尾相撞。大货车碰撞警车后,推行警车300余米绕过现场车辆后停至路边。推行期间,警车起火,方宇牺牲。
经查,姜某驾驶辽D-XXXXX大货车是在乌市南郊停车场拉百货商品,18日凌晨2点多从乌市出发到喀什。该车核载30吨,实载34.96吨,已超载。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方宇,出生于1966年10月7日,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文化程度,生前系新疆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吐鲁番大队主任科员,一级警督警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