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伟华抚恤金到了名分没到
随着儿子一起离开的,还有江志根原本平静的生活。
2002年3月26日,句容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以文件形式,认定江伟华的行为属见义勇为。伴随着这一认定结果的,还有合计15万元的抚恤政策。
但,江伟华的“见义勇为证书”,却迟迟没有到来。
新京报记者看到,在一份由江苏省、镇江市、句容市三级见义勇为基金会等单位派员参加的“会议纪要”中,相关部门一致认为,由于江伟华救人时系未成年人,“思维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如果监护不到位,容易造成严重后果。参照全省乃至全国对见义勇为行为表彰奖励的实践,均不提倡未成年人见义勇为。因此对江伟华的见义勇为行为仅进行奖励抚恤,并由句容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对江伟华家属作出抚恤决定,不另发荣誉证书。”
“既然认定了见义勇为,为什么不给发证书呢?”江志根想不通。为了这一纸证书,他奔走了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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