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掌柜
抗日战争初期,任抗日军政大学队列科科长,八路军驻晋办事处政治部主任,八路军政治部秘书处处长。1940年3月起任晋西北行政公署财政处处长、粮食处处长和行政公暑秘书长。狠抓晋绥边区的财政经济体制和规章制度建设,研究制定会计、审计、预决算等制度和一系列政策法令,逐步实现边区财政工作的正规化,克服困难广开财源支援前方。解放战争时期,任吕梁行政公暑副主任、晋绥行政公暑督察处处长,华北财经委员会副主任,总后方勤务部参谋主任。参与组织辽沈、淮海、平津战役的后勤工作。
新中国成立后,任中央财经委员会计划局财政处处长,参与国家财经计划中财政问题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和业务处理工作。1950年11月起,任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总后方勤务部财务部部长,中央军委财务部部长,总财务部副部长,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财务部部长。参与组织领导建立军队财务机构,统一经费供应标准和财务管理制度等工作,从财务工作上保证部队生活、国防建设、作战开支,陆海空军及特种兵的建立,特别是对志愿军出国作战等费用的及时供应;总结军队预算经费管理特点和规律,提出了“总部专管”、“实报实销”、“指标控制”、“定额包干”的经费四种管理办法。1962年11月任总后勤部副部长,主管全军计划、财务、基建和物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