悼念 李平
李平父母认为,医院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李平在入院之前就已经表现出种种异常症状,却没能够引起医院重视。医院的漏诊、疏忽患者病情变化,使李平失去了正确治疗的机会,致使李平病情加重死亡。与此同时,李平父母还称医院侵犯知情权,在诊疗期间,医院并未通知李平需要卧床和陪护,且未告知李平的真正死因。
法院指定北京一家司法所对本案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经鉴定结果显示,医院对李平的诊疗存在医疗过失。在李平入院时,医院初步疑诊急性心包炎并给予抗炎等治疗未违反诊疗原则,但医院针对李平主动脉异常增宽原因,缺乏进一步完善检查,也没有邀请胸外科会诊协助诊治,故医院存在诊断思维局限、未能对李平进一步鉴别诊断的过失。对此,医院尽管对鉴定结论表示不服,但并未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
医院辩称,在诊疗过程中并不存在过失和过错,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已经尽到了合理的诊疗和护理的义务,急救措施正确,李平死亡是其病情的自然转变,与医院诊疗结果不存在因果关系,故医院不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庭上,医院还提交了病程记录、临时医嘱和护理记录等证据,以证实其已经告知李平父母需要对李平进行卧床和陪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