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佐唐
姚佐唐
1898—1928,安徽桐城人。中学毕业后,到陇海铁路徐州北站大厂当工人。在“五四”运动影响下,阅读《新青年》、《劳动周刊》等进步书刊,接受进步思想。1921年11月,在中共北方区委领导下,与陇海路其他工人领袖一起,领导了震惊中外的陇海铁路工人大罢工,迫使洋人和军阀接受工人提出的15项要求。1922年初参加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说研究会。不久,由李震瀛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并担任徐州铁路站党组织负责人,铁道队大队副等职。后经李大钊、王尽美、罗章龙推荐,成为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北方分部13名成员之一。“二七”惨案发生后,姚佐唐等48人代表京汉路向北洋政府集体请愿,提出从速抚恤死伤工人及其家属、严惩刽子手等7条要求。同年4月,带领徐州工会两名负责人去郑州慰问“二七”惨案死难烈士亲属。在出席京汉路工会举行的一次各站工会负责人会议时被捕,后因同行的另一名工会负责人主动承担责任,得以脱险。 1924年6月17日作为青年代表,与李大钊、王荷波等5人代表中国共产党出席在莫斯科召开的共产国际第五次代表大会。闭会后,姚佐唐又参加随后召开的赤色职工国际第三次代表大会,并在会上发了言。1925年初,从苏联回国,受党的委派,参加北伐军,担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铁道车队大队副,在攻打武昌战役中负伤失去一条腿。蒋介石叛变革命后,1928年8月由于叛徒出卖,在上海一旅馆中被捕,经国民党淞沪警备司令部解往南京。同年10月被杀害于南京雨花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