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5月20日,王再兴同志因病在北京逝世,终年51岁
王再兴(1914年4月—1965年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少将,陕西省米脂县人。192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5年2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建国前曾担任米脂县三民二中团支部书记,榆林陕西省立第六中学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横山县团委书记,吉鸿昌副官,中国工农红军陕北游击队红五支队政委,中国工农红军第二十八军第一团政委,八路军第一二〇师三五八旅七一六团二营副营长、教导员,大(同)怀(仁)左(云)抗日游击大队政委,八路军第四纵队第十二支队第三十四大队政委,绥德保安四团政委,中共绥中地委书记兼大青山骑兵旅政委,绥蒙军区绥中军分区政委,军事调处执行部绥远集宁执行小组中共代表,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区绥蒙骑兵旅政委、第四(陇东)军分区副政委,中共庆阳地委书记,晋察冀军区第十一旅政委,第一野战军骑兵第二师政委等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甘肃军区政治部主任、副政委,中国人民解放军测绘学院政委,中国人民解放军装甲兵工程学院政委等职。
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
1965年5月20日,王再兴同志因病在北京逝世,终年5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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