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7日,王志刚同志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
王志刚,男,汉族,1972年4月出生,1993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一级警督,生前系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四大队一级警长。
该同志从警31年来,潜心钻研公安业务,任劳任怨,扎根一线,先后参与侦办案件13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20余名。2024年4月17日,该同志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2024年4月18日,大庆市公安局确认其为因公牺牲。
该同志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6次、个人嘉奖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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