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4日,王珑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
王珑,男,汉族,1988年3月出生,2012年4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三级警督警衔,生前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公安局三宫派出所民警。
该同志从警12年来,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0余人,查纠交通违法行为300余起。工作中,他刻苦钻研,指导核实登记户籍人口26万余人次,核实地名地址、房屋等数据20万余条,为辖区各项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2024年11月4日,该同志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2024年11月21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确认其为因公牺牲。
该同志先后8次被授予“个人嘉奖”“优秀警务室民警”等荣誉称号,2025年1月被追授“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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