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张坦快的两位才女妈妈蒂尕字汉阳
作为礼仪之邦的中国,自古以来民间、朝廷在祭祀、朝会、招待宾客方面的礼节,隆重、严谨、而又繁琐,其规矩之多不言而喻,朝廷就更不用说了。作为羞珍署正署的张坦快,能在国子监众多的贡生中脱颖而出,选进光禄寺羞珍署任正署,胜任隆重、繁琐的祭奠、朝会、迎宾等大礼仪式,而且做到一丝不苟有条不紊,体现出博学多才,待人接务及礼仪上非凡的应用能力。张坦快成就上的取得,除了从小勤奋好学,自身努力外,还得亏,有位严格而慈爱的父亲,和两位超凡脱俗的才女妈妈—江兰和徐如蕙。
张坦快生于康熙二十六年(丁卯1687年),生母江兰,系柏泉人士,其父乃顺治十五年(戊戌1658年)进士——江殷道,官至江西饶南九道(3)之职。江兰,是他的第二个女儿。
江家真不愧为书香门第,江兰虽一女流之辈,自幼在琅琅读书的环境中,和兄弟三人一道读书习字。那真是熟读圣贤书,满屋飘墨香。其长兄江蘩,以拔贡生的资格明经为官,政绩作著,官至监察御史;二兄江藻,以岁贡生的资格明经为官,官至刑部员外郎(4);弟江芑则为进士。江兰自幼聪慧可人,全家视其为掌上明珠。身为女流的她,自小就和兄弟们一样,饱读诗书学本领,心怀鲲鹏为国家。
从小江兰在文学素养,诗词天赋上,比其兄弟更胜一筹,这为她成为女诗人,女词人,从下就奠定下坚实牢固的基础。《东西湖区方志》这样写道:“博览群书的江兰,闲来赋诗言志,有《倚云楼诗抄》行世。”
有一段在老里(汉阳三槐里),和汉阳柏泉乡一带,流传甚广的段子。说的是,江兰鼓励丈夫安心奔仕途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康熙二十九年(壬申1690年),国子监的岁贡生张叔珽,那年正好二十五岁,援例为官的他,即将付任前往叙府(今四川宜宾)任同知。身在京师(国子监)的张叔珽,得知年迈的父亲(张三异)身体不佳,两位兄长张伯琮、张仲璜,又在外省为官身不由己,独自在老家的父母,实在让他这名贡生放心不下。熟读圣贤之书的张叔珽,深知,百事孝为先的儒家理念,经过连日来反复的思想斗争,决定放弃自己的仕途,辞去同知这份官职回家,一心一意侍奉年迈的父母。在京陪读丈夫的江兰,得知此信息后,极力劝说丈夫,用好男儿志在四方的故事感召他。江兰晓之以礼,动之以情,劝说丈夫要以江山社稷为重!还安慰丈夫道:“爹妈目前的困难,就是我这个做儿媳妇的困难,我决定回去侍奉爹妈,这是我做儿媳分内之事。你就安下心来,到叙府就任,但要记住爹爹所定:“宜缄默,毋自矝侈;宜省刑,毋多事以扰民。见才者必遭忌,无过者即为功,惟谦和,以宽以恕。”的为官之道。她还连夜挑灯填词勉励丈夫。她在词中这样写道:
君今去,君去莫踌躇。抱德怀才甘牖下,种花莳竹等樵渔。孤负满腔书。
君今去,君去莫思量。亲老正须谋禄养,家贫宁忍累糟糠。何用苦悲伤。
君今去,君去莫迟延。万里长征须努力,白头事业总由天。亟早快加鞭。
这首著名的“《梦江南》三阕 ”已收进乾隆卷《全清词》,要知道,有资格收进乾隆卷《全清词》的女诗人,那可是凤毛麟角寥寥无几。
张叔珽看到妻子如此体贴贤惠,自然也就放下心来,即日,义无反顾地上马挥鞭赴任而去。这样一来,张家父母身边少了个孝子,国家社稷中多了一位,体恤民情,清政廉洁的好官。乐善好施的他,告老还乡后,在家乡做了很多善事,其名入乡贤祠,受乡亲父老四季香火祭拜。劝夫奔仕途,贤妻江兰的故事,很快成为一段佳话,在汉阳三槐里和柏泉一带,广泛流传。
坦快生母江兰英年早逝,康熙三十五年(丙子1696年)去世,那年坦快只有九岁。为官在外的张叔珽,只有将黄毛小儿坦快托付给侧室徐如蕙。 徐如蕙汉阳柏泉人,自幼工诗。据《夏口县志》记载:徐如蕙康熙十八年(己未1679年)生,康熙三十六年(丁丑1697年)卒。著有《厂云楼诗抄》:
其一《雨中梨花》
雨打梨花不忍看,却叫长袖倚栏杆。
玉容惨淡冰肌冷,啼向春风透骨寒。
其二《柳花曲》
柳花如雪点征衣,不住纷纷扑面飞。
此去辽西千万里,有人楼上恨春归。
注:1.贡生,俗称“明经”。是指明清两朝秀才(又称生员)成绩优异者,可入京师的国子监读书,称为贡生。贡士不同于贡生,举人经会试而被录取者称贡士。至于贡士经过殿试录取者为进士。
岁贡,明清时,每年或每两三年从各府、州、县学中选送生员升入国子监就读,这称为岁贡。
恩贡,凡遇皇帝登基或其他庆典颁布“恩诏之年”,除岁贡外,加选一次,称为恩贡。
拔贡,由朝廷在规定时间内,选拔到国子监读书的人。清初,每六年选拔一次,乾隆七年(1742年)改为每十二年一次。名额是每个府学二名,州、县学各一名;由各省学政从生员中考选,择优保送入京。这类学生就称为“拔贡生”。
2. 官署名。原名肴藏署,北齐置,属光禄寺。隋、唐因之。唐垂拱元年(685),改称珍羞署。神龙元年(705)复旧。开元元年(713),再改为珍羞署。设令及丞,令正八品下。掌供祭祀、朝会、宾客之庶羞,榛栗、脯脩、鱼盐、菱芡之名数。宋隶御厨。明复设,有署正等官。清承明制,掌供备禽、兔及鱼类,大祭祀则预备应用器皿,并总办筵席及供应官员食物。有署正、署丞。
3.在清代,省与府之间设有分巡道,简称道。其长官负责监督、巡察其所属府(州)的政治和司法等方面的情况。清代江西省共设四道:南抚建督粮道、袁瑞临盐法道、广饶九南道、吉南赣宁道。
4. 刑部郎中、员外郎,掌律法,按覆大理及天下奏谳,为尚书、侍郎之贰。凡刑法之书有四:一曰律,二曰令,三曰格,四曰式。凡鞫大狱,以尚书侍郎与御史中丞、大理卿为三司使。凡国有大赦,集囚徒于阙下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