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李娜冤死湖南省汩罗市高家坊第一职业中学
我是湖南省汩罗市?M柏镇的村民王玉林。4月6日早上10:00多钟,学校打电通知我说女儿病了,要我们到医院去看看。到了学校,校方突然说我女儿自杀了,把我们直接拉到火葬场,赶到火葬场时已经有很多警和警车等在那里。
我问女儿在哪,他们说在冰库里,我想把女儿从冰库里拉出来见最后一面,这时很多警同时冲过来,不准我们打开冰库。我对警大声吼叫:“难道我没有权力见我的女儿吗?谁?谁?谁有这样的权力,给我站出来。”警看我才慢慢退后。
当我见到女儿时,她双眼睁得特别大,躺在冰冷的冰库里,我肝肠寸断,昏死当场......
女儿啦,你才18岁,正值豆蔻年华,就撒手人寰,离妈妈而去,你让妈妈以后怎么过呀......女儿啦......女儿......
高家坊第一职业中学的校领导对我解释说,李娜是4月5日晚上八点钟左右,死于学校寝室的床上的,死因是割腕自杀,但另一个人又说是喝药自杀的。
我爬起来仔细查看了女儿的尸体,只见她双手被绳子捆住,手腕上有一道伤口,但未伤及经脉,脖子两侧有大片瘀血块,手臂、背部和腹部也有大片瘀痕。
尸体是最好的铁证,不能火化。当我们要求将女儿带走时,在场民警上前阻止,不让我们动尸体,说要马上火化。经过在场乡亲的争抢,才把女儿带出火葬场,送到汩罗殡仪馆把尸体冻起来,然后24小时保护,防止被抢。
这个属于非正常死亡,谁也无法否认。在这种情况下,汩罗市警方的职责是不是应该保护现场、妥善处置尸体、询问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待解剖鉴定后出具鉴定结论,并根据调查情况向死者家属出具“死亡调查结论书”。但贵警方似乎忘记了自己的职责,既没有保护现场(4月6日我们查看死亡现场时,寝室既没有民警,也没有贴封条,所有人员随意进出),也没有妥善处置尸体。相反,他们协同校方,准备火化尸体。在没有法医鉴定的情况下,随意的编造自杀的理由。他们履行得最好的职责就是,阻止我们查明真象,防止闹事。
本人和乡亲们不是警,也没读过几天书,但通过这两天的调查,都可以发现以下疑点。难道作为有专业知识、有高等文化的教师和警,还看不出来吗?如果看出来了,他们为什么一口咬定是自杀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