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案组判定张海忠自杀七依据
张海忠生前曾主抓拆迁
昨日下午,有接近邯郸市政法委的人士表示,张海忠为人沉稳,容易相处,人多场合较活泼。
2011年3月15日邯郸市政府门户网公布,由张海忠主持召开的重点片区拆迁调度会上,工作方针是克服困难、解决问题、突破障碍。自今年6月24日以来,张海忠每天下午五点定时调度管辖区域内拆迁、土地收储工作,听取汇报,并做安排部署。6月29日的政府公告里,张又指出“动员一切力量,集中一切智慧,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办法,强力推进拆迁、收储工作,切实打好攻坚战、突击战”。在生前召开的最后一次会议上,张海忠指示,尽快完成罗城头2号院等重点区片拆迁扫尾,确保早出形象,早出效果。上述人士介绍,“罗城头2号院”为张主抓的拆迁项目。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张的死与拆迁有关,目前无法证实此说法。
备忘
专案组判定自杀七依据
1 是现场门窗完好无损,均处于内锁状态,窗外平台无攀爬、踩踏痕迹;
2 是死者办公室门外东侧视频录像显示,死者于12时50分进入办公室至21时被发现死亡,期间无人进出;
3 是经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刑事技术专家认定,死者颈部复合创自己能够形成;
4 是现场带有血迹的菜刀刀把有右手指纹、刀背两侧有死者左手指纹,证明其两手握刀自杀;
5 是现场足迹除死者外,均为抢救人员所留;
6 是现场饮水机电线被锐器割断,铜线外露,上有电击熔珠,死者双手均有电击斑,该处有死者拖鞋灰尘足迹,证实死者在此双手被电击,造成电源空气开关跳闸、室内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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