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6·22空难事故原因
2001年4月13日 ,武汉市纪委、监察局对“6·22武航空难”一事故的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武汉航空公司党组书记、经理程耀坤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对空难发生时的武航塔台指挥等人,有关部门分别给予免职、留党察看等不同处分。当时执行恩施至武汉WU343航班飞行任务的机长陈保安已在空难中身亡,免于追究责任。
该处理意见是以国家经贸委等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结果为依据的。国家经贸委、民航总局等部门组成的事故联合调查组认定:“6·22空难”事故,是在局部恶劣气候的条件下,机组人员违章飞行,机长决策错误,塔台管制员违章指挥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
“6·22空难”后,武航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整顿,并已顺利完成由王家墩机场到天河机场的转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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