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贩王培军扶起老太后遭遇索赔 服毒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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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鱼贩王培军选择坚强的活着

发布时间:2012-08-11 11:51:38      发布人: 天使在人间

8月7日,湖南鱼贩王培军喝农药自杀。此前,他与一辆三轮车发生刮擦事故,三轮车主跳车时致一名83岁老太摔倒。王培军在扶起老人后,将其送到医院检查,当时老太身体无恙。王培军妻子称之后他们被老太家属反复索赔,金额由数千元升至20万。但老太家属否认索赔20万。(8月9日《潇湘晨报》)

“鱼贩之死”不仅是个体的悲剧,更是社会之殇。从2008年“彭宇案”到现在,类似事例不止一次的拷问道德、法律,但直到现在,“敢不敢扶起倒地的老人”仍令人心惊。

鱼贩王培军自杀之后,老太家属一方的沈某表示:“我很同情,但也觉得他太过脆弱。如果真遇到持刀威胁,应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利才对。”这样的表态令人无语,我们不禁要问,假如王培军不那么“脆弱”,而选择坚强的活着,又能怎么样呢?其实如果法律以及民事调节等可以方便、完善的解决问题,就绝不至于让一个好心的鱼贩选择自杀,其背后法律诉求的高成本与不便性,派出所等法律调节作用的苍白,加上社会道德力量的消退,才会让一个普通人面对索赔纠纷倍感无力。

面对无休止的反复索赔,面对这道德的风险,对于鱼贩而言,派出所的调节其实帮了“倒忙”。事后医院的信息显示,受伤老太因右侧第六根肋骨骨折住院12天,仅用了2900多元医药费。但是,第一次派出所的调节,鱼贩便已赔偿6500元,而后第二次派出所的调节,当事人又需赔偿6000元,甚至传说索赔额高到20万。那派出所调节时,是否实地确认了受伤老太的伤情、治疗所花的费用?罔顾事实的索赔,是否已构成敲诈?如果调节能够实事求是,根据事实,依据法律和基本的社会道德,那么决不至于出现无休止反复索赔的情况,鱼贩之死也就能够避免。

是的,遇到无法解决的纠纷,遇到持刀威胁,鱼贩王培军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利,但是对于一个勉强维持温饱的普通公民而言,走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其包括时间成本、诉讼成本在内的各项成本是相当高的,而且最后的结果还不一定胜诉,因此,走法律途径说起来简单,实际上门槛较高。国内又缺乏类似加拿大等国的小额法庭,可以简便和低廉的方式解决钱款或财产纠纷,所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类似“扶老太”的纠纷,并没有显著的“便民性”。

敬老扶老、相互谅解尊重本是公共道德的范畴,但是面对纠纷,道德已然无力;面对索赔,民事调节与诉诸法律当是正常的诉求渠道,但调节失效,诉诸法律成本高昂。那么即便他选择坚强的活着,除了赔偿之外,又如何畅通的解决纠纷、维护失落的道德感?在此,借鉴国外体现“便民原则”的小额法庭,简便、低廉的解决百姓纠纷,当是一解。

                                                                         来源:观点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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