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性奴”案显现社会管理“黑洞”
作者:富视001 发表日期:2011-9-23 天涯论坛
新华网9月22日报道:河南洛阳警方近日破获一起男子挖地窖囚禁6名女子当性奴案件。34岁男子李浩谎称在外兼职瞒着妻子购置一处地下室,耗时1年开挖一条4米深的地窖,并先后将6名歌厅女子诱骗至此囚禁为性奴。其中一名女子最长囚禁的时间达2年。本月初,该案因一名逃出女子举报而告破。同时,警方在地窖找到2具女尸。
继湖北武汉惊曝一男子地窖囚禁两名少女当性奴之后,河南洛阳又惊现男子挖地窖囚禁6名女子当性奴的恶性案件。犯罪分子令人发指的兽行,凸显了人性中最为丑陋狰狞的一面,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犯罪分子之所以能够得逞,肯定是存在其作恶的空间,其中也显现了社会管理中的“黑洞”。
以前,我们常常以“山高皇帝远”来表明王法不彰,作奸犯科者可以无法无天。然而,我们现在看到的囚禁姓奴案件发生地,既非穷山僻壤,也非刁蛮之地,而是发生在人口稠密文明昌盛的繁华城市之内。在繁华闹市,竟然能够发生囚禁姓奴事件,肩负社会治理之责的政府部门竟然长期间蒙在鼓里,周围的市民也一直毫无觉察,由此可见,这一社会治理“黑洞”,在让人触目惊心之余,更应该引起政府部门和司法当局的高度关注。
或许,人们会认为犯罪分子过于狡猾,其犯罪行为并没有在“光天化日”之下实施,而是躲藏在暗无天日的地窖中作恶。其实,这根本不是理由。有道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繁华闹市中,歹徒能够地窖作恶,显而易见,其中存在着社会管理方面的漏洞。歹徒在闹市地窖中就能够以逞其恶,已经充分说明社会治理存在“黑洞”。如何堵塞漏洞,让歹徒没有任何作恶的犯罪空间,是肩负社会治理之责者,不能不思考的课题。
同时,我们更应该清楚地看到,歹徒囚禁为性奴者,全部都是歌厅女子。众所周知,歌厅、洗头、按摩、足浴等场所,鱼龙混杂,且有不少“挂羊头卖狗肉”者,专门从事色情活动。也就是说,色情业虽然被定性为非法,但全国从事色情业者为数众多,早已是无可争辩的事实。而涉足事色情业的女子,因为其非法,也因为基于道德方面的原因,绝大部分都不会以其真实的身份抛头露面,而是以所谓的“艺名”等方式,过着隐姓埋名的生活。正是因为数量众多的“风尘女子”地处“灰色地带”,又往往不以真实身份示人,给城市人口管理带来非常大的困难。这也是发生地窖囚禁女性奴案件的一个重要现实条件。
进一步说,现代社会随着人口流动的加快,城市流动人口越来越多,特别是农村进城务工生活者急剧增加,而现今的户籍管理制度还还停留在原先的城乡二元治理的基础上。人口管理制度的滞后,与流动人口的增加,二者之间的矛盾冲突越来越明显,加剧了社会治理的困难;城市管理方式的单一化,与城市人口成份的复杂化,二者之间的冲突也越来越多,增加了社会治理的难度。当前,一方面是,在社会管理中,管不到,管不了,管不好的人和事,越来越多;另一方面,因为社会管理模式的僵硬化,特别是在社会管理方式上的简单粗暴,如办理城市流动人口暂住证,规范城市出租屋等等方面,涌现出来的矛盾和冲突,也越来越突出。对于城市流动人口,特别是对那些地处“灰色地带”的人员,一方面是被管的人感到别扭,甚至是饱受歧视之苦,屡受制度性伤害;另一方面是管理者倍感揪心,甚至有无所适从无处着手之虑,眼睁睁地看着社会管理“黑洞”的存在,却感到无能为力。
毫无疑问,地窖囚禁性奴是文明社会之耻,这一触目惊心的“伤疤”,足以让善良的人深感痛心。而由此凸显出来的社会治理“黑洞”,更是让人难心释怀。创新社会管理制度,堵塞社会治理“黑洞”,已成当务之急。但愿政府相关部门能够以足够的政治智慧,构建一个与当前社会相适应的社会管理制度,拿出切实可行的公共治理方案,在共和国的天空下,能够达成城乡清泰,让芸芸众生能够远离悲苦,让天下百姓能够共享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