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祭,满族治丧习俗。清代满族男子因须当兵应差,故服丧较汉族为轻,一般最长以百日为限,遂以人死后第100天为重要祭日。至时家人于死者墓或神位前摆供祭品井烧纸,奠酒行礼举哀。至亲好友亦于是日前往祭奠。祭毕,死者家人便可除去丧服,换穿素色衣,以示服丧期满。有公职者即可正常任事。
汉族百日祭奠有风俗
人死后或安葬 100天后,即“百日”,也是一个隆重的祭供日,又称“百日祭”。到这天,容重孝服的要改穿常孝服,一般人
多除去孝服。祁县等地,纸扎要糊“斗”,俗话称为“五七升,百日斗……”
一个人死后 ,其子女要服孝三年,俗称“ 服三”,满一周年烧纸祭奠,叫“周年”或“ 烧周年”,古代称为“ 小祥”。第
二个周年叫“大祥”,也要去坟地致祭 。满三周年烧纸祭奠 ,死者的亲友毕至,各带供品、纸扎。三周年过后,死者的子女
即可脱去孝服,改换平常衣着。所以三周年又叫“脱服”或“除孝”,古代称为“衤覃”(tan 坦)服。按照传统的说法,丧
葬礼仪至此才算正式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