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4岁女童陈雯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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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由[ Cemiy ]创建于2012年06月07日

江门4岁女童遭割喉抛尸 凶手判死缓家属不服

发布时间:2012-06-07 16:56:08      发布人: Cemiy

2011年9月4日下午,年仅4岁7个月的女童陈雯靖被割喉抛尸,案发后4天,邻居陈旋湛因有重大嫌疑被警方带走(南都2011年9月15日报道)。凶手是不是陈旋湛?为何要残杀一个还不到5岁的女童?因台山警方一直没有向媒体透露案情,此案一直成谜。

直至5月30日,陈雯靖的母亲文美娥拿到了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南都记者昨日见到这份判决书,才得以还原这个曾轰动台山的女童被害案的前后经过。

案发后,陈旋湛于2011年9月8日被羁押,次日被刑拘,同年9月23日被逮捕。2012年4月1日,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向江门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5月22日,一审判决,陈旋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赔偿死者家人15万余元。

家属认为“一审判决重罪轻判”,应该立即执行死刑。昨日上午,家属到江门市人民检察院递交了刑事抗诉申请书,今日还准备向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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