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牺牲林顺波同志遗体告别仪式
因公牺牲林顺波同志遗体告别仪式
遗体告别厅内肃穆庄严,遗像高悬,挽联低垂,哀乐声声诉说着人们无尽的悲痛与思念。全体人员肃立,默哀三分钟,向英雄遗像三鞠躬。
林顺波同志出生于1985年7月,惠东县稔山镇联丰村委曾屋寮村人,2001年12月应征入伍,成为福建省漳州市73133部队第九十一师一名光荣的人民解放军战士。服役期间,该同志多次受到部队表扬嘉奖,曾获2001到2002年度“优秀士兵”、2002到2003年度“优秀士兵”和“优秀上等兵”等荣誉称号,并于2003年7月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2004年至2006年,到惠东县公安局盐州派出所工作;2007年至2013年11月,调往惠东县公安局港口派出所工作。
2013年11月12日,惠州市禁毒工作推进会在惠东县召开,林顺波陪同港口派出所所长曾思常参加禁毒工作会议,会后启程返回港口时,因发生交通意外因公殉职,年仅28岁。
对工作:他充满激情,工作勤恳,恪尽职守,任劳任怨。
对同事:他不存欺心,平易近人,谦虚谨慎,和蔼可亲。
对妻女:他饱含深情,寸草春晖,舔犊情深,相敬如宾。
对父母:他倾注孝心,箪食豆羮,仁义慈孝,常怀感恩。
林顺波同志2004年从警以来,爱岗敬业,对工作认真负责、敢于担当,在抓捕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时,他冲锋在前,率先垂范,不怕牺牲,充分体现了一名人民警察的优秀品质和高尚情操。凭借多年积累的工作经验和过硬的业务技能,在协助侦破各类重大案件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多次受到上级领导的表扬。在他任职期间,协助港口派出所侦破大小刑事案件250多宗,多次在禁毒专项整治行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2013年4月以来,全市公安机关部署开展“雷霆扫毒”专项行动,在港口派出所警力不足下,他不畏艰辛,牺牲休息以及和家人团聚的时间,主动请缨并协助参加缉毒卡哨工作。在派出所领导和同事眼中,他是一个业务素质高,处事能力强的好下属、好同事、人民好警察。
林顺波同志28个年轮的人生之路是所有相知、相识人永远的遗憾、永远的伤痛。但是他对公安事业的忠诚、对工作的敬业、对老人的孝敬、对家庭的负责、对儿女的关爱、对朋友的坦诚、则永远铭记在亲朋好友的心中。青山永在,英名长留,让我们永远记住这样一个平凡又伟大的人。
我们沉痛悼念林顺波同志,要学习他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的优秀职业道德;学习他牢记宗旨、乐于奉献的从警为民之道;要以林顺波同志为榜样,化悲痛为力量,振奋精神,继续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主义治安和谐稳定,切实履行职责,全力打造“和谐惠东”“平安惠东”,完成英雄未竟的事业。
林顺波同志走了,带着对美好人生的无限眷念,永远地走了。从此,儿女失去了一个慈爱的父亲,妻子失去了一个温情的丈夫,父母失去了一个孝顺的儿子,我们失去了一个好同事,港口人民失去一个好警察。
事业未捷身先逝,常使英雄泪沾襟。此时此刻,港口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和综治办、派出所的同事为你送行来了,你的亲人为你送行来了,你的朋友和同学为你送行来了。
长歌当哭,逝者逝亦,生者善之。林顺波同志,你就安心去吧,要相信,你的父母、妻儿一定更坚强,亲友一定更和谐。
天堂路远,愿君一路平安!


公安机关备案号:4404030200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