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老朱是个好法官,给百姓贴心
1989年,朱志调进鱼台县法院系统,先后在李阁法庭、清河法庭和王鲁法庭工作,生前曾任鱼台县法院王鲁法庭副庭长。进法院后,朱志给自己定下了:“让冤屈者有处说理,让有理者有处伸冤”的座右铭。
“老朱非常热爱法官这个职业,多年都是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他对群众特别有耐心,群众和他有呱拉,有事总爱找他”,鱼台县法院副院长刘守利说。
正是凭着对审判事业的执着和对人民群众的满腔热忱,他审理的2000多起案件中,无一发回重审、改判、超审限和上访缠诉案件,80%的案件都能以调解方式结案。
“在办案工程中,法官简单判案,既省事又省时,但容易激化矛盾;朱志办案特别注重调解,无意间就给自己增加了很多麻烦和较大的工作量,但只要案结事了人和,他无论多辛苦,都坚持调解。”律师马清民提起朱志,总是赞不绝口。
张黄镇杨楼村村民杨知鹏至今不敢相信朱志去世的消息,他说:“朱法官是个好法官,不图名不图利,年过半百,仍翻山越岭去贵州替我办案,挽回了我的经济损失。就是我的父亲,也很难做到这些。这么好的人,老天怎么舍得让他走呢?”
2008年,杨知鹏借给朋友10万元钱买车,不料朋友在贵州某山沟出了车祸。为了追回借款,杨知鹏到王鲁法庭申请对对方车辆进行财产保全。朱志带领同事经过3天的翻山越岭,终于找到了货车,并进行了查封。杨知鹏感动不已,拿出5000元钱答谢朱志,被朱志谢绝。杨知鹏以为他嫌少,于是又拿着2万元钱再次感谢朱志,不料这回被他狠狠批评教育了一顿,最后杨知鹏只好做了一面锦旗送给了朱志,表示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