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9日,王紫雅在成都市郫都区中航城小区家门口遭同栋住户梁某某(女,35岁)持刀x击身亡
王紫雅(?-2024年6月9日),女 , 汉族 , 北京外国语大学校友,曾赴日留学,生前从事自媒体工作,系“6·9成都女子家门口遇害案”被害人。其父2009年病逝,自幼与母亲相依为命。
2024年6月9日,王紫雅在成都市郫都区中航城小区家门口遭同栋住户梁某某(女,35岁)持刀x击身亡,致命伤位于颈部。案发当日梁某某携带刀具在其住所外徘徊,王母通过物业联系保安黄某乾到场处理,王紫雅开门询问时突遭梁某某连续捅刺十刀,期间使用陶瓷摆件进行自卫。司法鉴定显示梁某某患精神分裂症但具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该结论遭王母质疑并拟起诉物业公司。梁某某曾有多次持械滋扰住户记录,2023年8月因辱警被警方警告。2025年5月案件召开庭前会议后延期,同年11月20日成都中院一审开庭。梁某某当庭否认精神病史、主张正当防卫并多次扰乱庭审秩序,期间解除辩护律师委托。2025年12月16日二次开庭中,梁某某仍坚称正当防卫,其父解释“带刀为防身”,王母当庭展示女儿照片并撤回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审理认定梁某某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其持刀入室行凶致王紫雅左肺破裂急性大失血死亡,虽患精神分裂症但具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2025年12月20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梁某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王母对判决结果表示将申请抗诉。12月22日消息,梁某滢的父亲表示,对判决结果不服,作为被告人方也将向四川省高院提起上诉,并坚称自己女儿是正当防卫。 2026年1月消息,被告人梁某滢提起上诉,已被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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