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为被带走调查
据知情人向中国《新闻周刊》透露,王被带走调查的原因,疑由该局内部一次“集资分红”而起。
吉林省高建局为吉林省交通厅直属事业单位,成立于2003年4月,工作职能为组织和建设吉林省境内的高等级公路。其前身是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指挥部长余办(长春至拉林河高速公路)和长吉办(长春至吉林高速公路)。王大为在担任首任局长前5年,就已经担任长吉办主任。
据介绍,3年前,长吉办下属职工集资成立了一家工程公司,主要经营公路建设。去年底,公司第一次分红。当时,出资5万元者分得6万元,出资10万元者分得12万元。据说王大为出资是5万元,但在分红时他分得8万元。对此,大部分出资人认为王大为该得,但也有人不满,于是“拿这事四处告状”。
采访过程中,这一说法只在高建局办公室主任(本人不愿透露姓名)那里得到模糊的印证。该主任说,“王局长只是为我们局里职工谋福利,要说有问题只能是这方面的一点过错”。
当地媒体称,检察院对王大为办案时依据的嫌疑罪名是“渎职”。
据高建局办公室主任介绍,(王)从今年4月接受调查以来(一说3月1日),“一直没查出什么大的个人问题”。但在7月14日,王大为还是被检察院带走了。
另有消息说,在王大为被抓之前,高建局一位女出纳和工程公司经理早就在今年6月1日被带走。
记者向吉林省交通厅和高建局方面询问上述事件的详细经过,相关人士均表示,“省检察院应该比我们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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