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吉勒图的父母签收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再审决定书
11月20日,呼格吉勒图的父母签收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再审决定书。新华社记者李云平摄
各方作证 关键报道“刀下留人”
呼格吉勒图案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看着呼格吉勒图长大的那些老邻居曾经联名给司法机关上过意见书。
真正在法律层面可为呼格吉勒图作证的,是他的生前好友闫峰。闫峰与呼格吉勒图同岁,两人于1995年进入呼和浩特市卷烟厂做临时工。他曾写下一份《关于“4·9”案件的经过》:“饭后我让他去买泡泡糖,我先回车间。十几分钟后,他回车间拉上我到了公厕附近。他说回家取钥匙时,听到女厕所有人喊叫,肯定出事了,让我陪他进去看看。这时来了两个老太太进女厕,一会儿就出来朝南走了。他担心女厕所有事,我俩决定进去。站在门口,他躲在我身后,我先向里喊了两声壮胆,再打开火机,看见女尸。我俩转身就跑,他要去报案,我说别了,他非要报
对此案长期持续追踪的还有媒体,有很多记者都成了李三仁、尚爱云的老朋友,一家中央媒体驻当地记者便是其中最关键的一位。九年来,持续跟踪此案,以各种方式推动案件复查。
2006年3月,由自治区政法委负责组织的复核工作全面展开,公诉机关也认为当年起诉“4·9”案件凶手的证据不足,但法院认为没有新的物证仅凭杀人犯赵志红的口供不能重起审判程序。
“4·9”案件还没有结果,而杀了10条人命的赵志红因羁押期已到,却被以9条人命起诉。如果杀了赵志红,呼格吉勒图岂不永久沉冤?
2006年的12月20日,一封赵志红从监狱递出来的“偿命申请书”被送达高层,引起关注。最终,呼和浩特市中院对赵志红的一审判决“暂时”休庭——起到了“刀下留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