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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律师减少无效社交的7种方式

发布时间:2025-09-10 18:18:44      发布人: 苟建华

人到中年,律师需要减少“无效社交”,尤其是需要避免那些对自己价值不大甚至毫无价值的社会交际。这里的社交,不包括商务场合的交流,那是另一篇文章讨论的问题。

1、不接陌生电话

熟人的电话当然要接,陌生人电话尽量不要接,十之八九不是广告就是诈骗,律师没有多少时间浪费掉,尤其是休息时间来电话。如果是潜在客户真的找我们有事,我们不接电话或者挂断电话后,他们会发短信或者申请加微信时“自报家门”。一个跟你不熟却喜欢打电话的人,你相信他对你很重要吗?

2、不通过隐名微信

这里的隐名微信包括两种,一种是微信名字不能看出他的身份,而是纯粹的网名;另一种是他的微信申请不愿意说他是谁,甚至不是谁推荐的。这两种隐名微信都不应该通过,毕竟我们的时间是宝贵的。那些写明自己是某某律师的,申请加微信我都会通过。即使是体制内的微信朋友,只要不是保密部门,至少你要让我知道你是谁吧?我不认识的那些隐名微信,加了我又如何?

3、不回答长篇提问

一些人打电话或者发微信,一来就是长篇大论,似乎我就是24小时待机的接线员一样。电话是紧急时用的,通常是微信留言的,你一来就是电话半个小时甚至一两个小时咨询,我们都仅仅是“网友”,那么下一次你要么来我办公室,要么我直接拉黑你。

4、不参加陌生社交

人到中年可以约聚,但不喜欢陌生社交。即使有陌生人参加社交,那也仅限于少数几位陌生人,例如六七人聚会时陌生人不超过两三人。那种在一起只能说假话的社交,真的没有太多意义。你说扩大交际圈子?十年前也许我需要,现在真不需要。参加的陌生社交,如果是商务场合,那是情非得已。

5、不参加群体社交

许多人喜欢把群体确定为10人以上,我则喜欢把群体确定为7人以上,即各种社交尽量安排7人以内,一间小桌,一瓶好酒或者好茶,足矣。小范围才有真性情,人越多我们的真情实感就越少,越是公众场合我们越要考虑到别人的感受。即使是刑事辩护交流,越是内部场合越能讲真实一些。你要是把媒体喊来,我告诉你,我讲的一定每句话都符合“政治高度思想高度”,只是不符合的那些辩护策略我就都不会说了。

6、不接受申诉案件

我虽然正在代理两宗再审案件,一宗发回重审一宗正在与家属沟通是否接受法院提出的妥协条件,但我深知申诉太难。为了节省时间,我明确不接受申诉案件。我国的再审程序更像是信访程序,这就让律师竟然无用武之地。我本来就对二审阶段才找我辩护有些郁闷,更何况是案件二审生效后?

7、不接受单位在线咨询

这里的单位在线咨询不包括顾问单位,而是普通单位的咨询。那些单位要求咨询服务的,他们完全可以带上资料来我们律师事务所,而不是想着加了我的微信蹭一下服务甚至免费服务。尤其是加我微信几个月甚至几年,我都不知道他们公司在哪里,有事就网上咨询,没事都不认识我,我都有拉黑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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