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地方法院首任院长邵天任
他,是被香港媒体称为基本法四大护法中的一员。
他,97岁高龄时仍然心系法院建设,捐赠的珍贵文物对中国法院博物馆具有极高的收藏价值。
他,就是外交部离休干部、外交部法律顾问、国际常设仲裁法院仲裁员邵天任。2012年4月29日,这位可敬的老人走完了他98年的传奇人生,在北京因病逝世。
人民革命政权下的第一个省会城市法院院长
邵天任,辽宁凤城人,1914年12月7日出生。1932年初,年仅17岁的邵天任,以满腔爱国之心和赤诚救国之志,毅然加入了东北义勇军,走上了抗日救国的最前线。1938年,他从长春法政大学毕业,成为了当时少有的法律专业人才。1941年,他毫不犹豫地放弃了优厚的生活待遇,在组织安排下,秘密横渡松花江,历经千辛万苦,奔赴延安参加革命,在抗大学习和任教,并于同年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8月,哈尔滨作为全国第一个解放的省会城市,百废待兴,特别是司法秩序急须恢复。时年32岁的邵天任临危受命,手持中国共产党东北行政委员会的“东法字第二号令”聘任状,孤身一人来到了伪满哈尔滨地方法院和监狱,宣布正式接管。人民革命政权下第一个省会城市的人民法院,哈尔滨市政府地方法院就此诞生。
邵老当时手持的这张聘任状,在邵老97岁高龄时捐赠给了中国法院博物馆,成为该馆的珍贵文物。这是因为解放战争期间,在由中国共产党政权建立的地方法院中,采用聘任状方式任命法院院长的情况是极为罕见的。66年的风霜,没有使这纸聘任状褪色,上面鲜红的文字依然鲜艳夺目,向人们展示着那段激动人心的历史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