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已不能阻止做官做到头
媒体发现,一名酒驾造成2死4伤的官员仍然在职。这名官员是江西农业大学副校长廖为明,酒驾肇事已有9个多月,被开除党籍有5个多月,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
这种搞法有解释:正在等待二审。这个解释很令人奇怪,但有关方面说起来却一本正经。廖为明酒驾致2死4伤,确凿无疑。二审如何判,那是法律的事;当不当副校长,是政纪的事。难道二审结果有变化,哪怕就是说他没有罪吧,他还要继续当副校长不成?
近几年媒体其实报道过不少判刑后官照当的新闻。
2008年2月,媒体报道陕西澄城县冯原镇两名村官贪污被判刑仍在职;同年3月,媒体报道陕西勉县老道寺镇张家湾村一村官受贿被判刑继续担任村支书。2011年1月,媒体又报道安徽灵璧县高楼镇卓光玉受贿被判刑,还担任副镇长。这些事情,都在报道后才得到处理。其中,灵璧县高楼镇官方还说,副镇长判刑官照当“没有新闻价值”,貌似判刑当官没什么奇怪,不知是见多识广还是出事官照当确属惯例。
2010年4月,媒体还报道安徽来安县汊河镇张堡村两村官因非法出让土地被一审判刑,仍在担任村官,镇里表示二人在上诉期,要等二审完成后再做党纪政纪处理。可见像廖为明这样不终审不撤职早已经发明。
最为滑稽的莫过于湖北大悟宣化店镇。2010年7月,媒体报道该镇丁桥村支书王某贪污被判刑3年缓刑4年,仍担任村支书,宣化店镇答复:早已撤职,但因该村是库区村,为避免脱贫奔小康试点工作落后,留其在村支部继续工作,导致“群众产生错觉”。这就是说,要奔小康,还离不开贪污犯罪的官员。而记者致电该村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证实村支书仍是王某,而且不能接电话,“王书记视察村里工作去了”。
由这些报道可见,村镇级的判刑官员继续做官早已处处可见了,廖为明的案例表明现在这种现象蔓延到了厅官。官员出事后继续在任的现象在增加,级别在提高。去职复出毕竟还要走走过场,根本不去职,就连复出都用不着了。
前几天有湖南株洲市人大副主任曾侃融的新闻。他在一起强拆导致自焚死亡事件中负有责任,事发5个多月后受党内警告,并“被引咎辞职”,但又过了3个月,还在担任人大副主任。问为何如此,答曰“还在走程序”。若非媒体报道,不知程序要走到何时。
比起廖为明来,曾侃融也有理由愤愤不平。酒驾撞死2个人,判刑仍在当官,等待二审再撤职,这也是走程序。既然酒驾撞死人都可以走着程序当官,只负有领导责任,而没有直接把人弄死的官员,凭什么不把龟速程序走到头呢?
“人类已经不能阻止……”,现在是流行造句法。曾经,人们很注意问题官员复出,江西宜黄“二建国”复出,人们就知道,人类已经不能阻止问题官员复出了。廖为明一出,则是民众死活不论,好官我自为之。或许,以后人们会发现,人类已不能阻止做官一律做到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