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喝酒醉死
张忠翔,这名生前在弥勒县法院担任监察室主任的45岁壮汉,到底是喝酒醉死,还是在车里被闷死?这个问题一度让他的亲属难以释怀。面对一系列的死因鉴定结论和酒友的说法,张忠翔的亲属始终觉得事发当天,酒友对张忠翔照顾不周,所以应对他的死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昨天,张忠翔的妻子、母亲及儿子向张忠翔生前所在的弥勒县法院递交诉状,向7名酒友索赔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费用84万余元。诉状中涉及的7名被告,有4人为弥勒县法院工作人员。
下班后和同事朋友去喝酒
张忠翔独自一人在车上睡觉
事情发生在去年8月12日。
“当天下午3点左右,张忠翔曾回家换了一块手机电池,说晚上和几个好朋友聚餐,不回家吃饭了。”张忠翔的妻子高自琼没想到,这次简短的日常道别,竟成了诀别。
张忠翔的同事介绍,当天18时30分左右下班后,张忠翔与自己单位的蒋某某、李某某、李某等4名同事及3名外单位的朋友一起到弥勒县一个农庄吃饭、喝酒。20点左右吃完饭,张忠翔被其中两名同事开车带到弥勒县法院办公区,他独自一人在车上睡觉。此时,几名酒友离开法院办公区。让大伙没想到的是,大约4小时后,也就是次日凌晨零点7分,等同事再次出现,张忠翔已情况异常,送到医院被证实已死亡。
死者的妻子说
丈夫面色、嘴唇发紫,鼻孔里有东西堵住呼吸
从20点到次日零点,究竟发生了什么?张忠翔所在的小车车窗玻璃是密闭的还是通透的?张忠翔到底在什么情况下身亡?张忠翔的妻子称不得而知。“我当晚接到电话已于事无补。他早已被送到医院,面色、嘴唇发紫,鼻孔里有东西堵住呼吸,手脚冰凉,脖子上还有些抓痕。所能想象的是,他一定很痛苦……”
妻子高自琼强忍着痛苦,在弥勒县法院的一间会议室,和公安部门的法医及法院相关领导一起,一一向其中几名酒友了解情况,试图还原张忠翔身亡前几小时所经历的各种情况。
酒友称
张喝了半杯酒;开着车窗让张睡觉,大家就去喝茶
“我们8个人叫了半斤酒,后来又叫了2两。只倒了1杯给张忠翔,途中还被他打翻,杯里剩着将近半杯。我们还把他的酒换成白开水……”张忠翔的同事李某某说,他们18点30分吃饭,吃到19点多,19点50分不到便送张忠翔回家。送张忠翔回家的,是平日和张关系不错的蒋某某和刘某某。
对于送张忠翔回家的细节,蒋某某说:“我们把张忠翔送回去,但他不下车。我们把车停着,开着窗让他睡,然后我们就去喝茶。回来摸着他的手有点凉,便把他送去医院。医生说瞳孔已放大……”
“喝醉酒?!一个人在车里睡觉?!死亡!”酒友们的说法,越发让高自琼悲痛不已。“我们家就住在法院斜对面,开车不用一分钟就到了。既然大家是朋友,张忠翔喝醉的话,他们可以把人送回家或送到医院醒酒,怎么能把他一个人闷在车里?!”高自琼始终认为,如果当天醉酒的张忠翔没被一个人扔在车里,如果张忠翔能得到及时照料,根本不可能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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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妻子抱着丈夫的遗像痛哭起来
鉴定结果表明
死因是乙醇中毒并发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
为彻底查明张忠翔的死因,去年8月15日,高自琼委托昆明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两个月后,该鉴定中心给出鉴定结论:张忠翔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470.5毫克/100毫升,死因是乙醇中毒并发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死亡。
“470.5毫克/100毫升的酒精含量,这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多见。尤其跟酒友们所说的只喝了半杯酒根本不吻合。”高自琼始终对张忠翔的死因存在怀疑。
“但事发后,平常关系不错的几个酒友,连一句安慰的话都没有,看都不到家里看一眼。”高自琼反复责问其中几名酒友,当晚为何不把醉酒的张忠翔送回家,酒友说:“当晚曾开车送张忠翔回家,但他不下车,不得已才又将车开到法院办公楼背后,让他在车上睡觉……”
“可小区的门卫黄大爷,明明说当晚根本没见过有车送张忠翔回家,也没见过张忠翔。”对张忠翔的死,高自琼始终耿耿于怀。
昨天下午,拿着诉状准备到法院立案的高自琼,在法院办公区找到事发当晚一起和张忠翔吃饭的酒友。可他们对当晚的事,也不愿过多陈述。
高自琼委托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的王绍涛和谭瑛律师,向法院递交了8份诉状,其中一份给法院,另外7份则分别给7名酒友。高自琼和婆婆、儿子作为原告,向法院主张由7名酒友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各种损失共计84万余元。
酒友:只愿作道义上的补偿
昨天,高自琼向弥勒县法院递交了诉状。立案庭的工作人员说,受不受理此案,法院将在7天内答复。
面对张忠翔亲属的起诉,弥勒县法院的张某某称,大家都是好朋友,要不然也不会一起出去吃饭、喝酒。“对张忠翔的死,我们都很悲痛。那天我跟张没坐同一辆车回去,具体发生了什么事我不知道。但事发后,我们也积极配合法院协调,还曾表达过,如果对方愿意,我们每人可以在1万元内,对他的亲属作出道义上的补偿。但这和家属要求的补偿数额差距太大,所以这事拖到现在没协商成。”
法院:愿开展额外工作解决纠纷
对弥勒县法院来说,这个案子很特殊。
“但只要法院经过审查,符合法定程序,应立案的,法院一定会受理。只是如果此案受理后,法院也会及时向上级法院请示,应由哪个法院审理。”弥勒县法院的陈院长说,虽然此事发生在工作时间外,但张忠翔作为法院的工作人员,事发后,法院就积极配合处理善后事宜,除了规定的抚恤金外,不管是法院还是一些干警,都慰问了他的亲属。法院也曾作为第三方,积极协调,希望双方能和解,只是双方的意见分歧太大。
陈院长称,如果是一般的案件,没进入审判程序,按说法院暂时没必要组织双方调解,但考虑到实际情况,法院愿继续开展一些额外的工作,把双方的矛盾降到最低。
陈院长说:“从递交材料到法院答复立不立案还有7天。这7天内,法院会积极与双方沟通。如果双方配合,条件成熟,愿在立案前协助双方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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