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融城镇11周岁少年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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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融城镇11周岁少年唐明天堂纪念馆

发布时间:2015-01-30 10:32:48      发布人: 孝行天下

高院十年两次发回重审


一审判决后,三被告及死者家属均上诉。福建省高院(1999)闽刑终字第44号文显示,三被告对非法拘禁的指控不持异议,但不承认参与绑架案。


福建高院开庭审理中,控、辩双方均认为,原审法院认定黄兴、林立峰、陈夏影犯绑架罪一节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当时,出庭履行职务的公诉人为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黄秀强。1999年9月2日,福建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福建高院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上诉人黄兴、林立峰、陈夏影犯绑架罪的事实,只有三上诉人在侦查期间的供述及部分间接证据证实,而间接证据之间又无法形成锁链,且本案勒索字条的来源未予查清,作案工具未予提取,在被害人及上诉人陈夏影家中也未提取到上诉人的指纹、脚印等,直接证据缺乏。”


2000年4月11日,福州市中院作出重审一审判决,加重判处林立峰、黄兴死刑,陈夏影仍为无期。重审中增加的证据仅是对林立峰写给父母的忏悔信进行了笔迹鉴定。这封信落款1996年6月6日,经鉴定系林立峰所写。但此前林立峰在控诉材料中写道,这封信是公安人员迫使其写下的。


三被告继续上诉。2001年7月9日,福建高院作出第二次裁定,认为“原本案发回重审后,仅补充对被告人林立峰忏悔信的笔迹鉴定,其他问题和情节仍未查清。原判认定三被告人犯绑架罪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案件再次发回重审。


2002年8月23日,福州市中院第三次作出判决:判处林立峰、黄兴死缓,陈夏影无期。判决书上称,“经查,被告人的辩解与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与查明的事实不符,均不予采纳。”三名被告均辩称未参与4·26绑架案,陈夏影更是提出案发时人在深圳。


第三次上诉在4年后获得回应。2006年11月25日,福建省高院以“原判绑架罪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为由,驳回三被告上诉,维持原判。


自案发至终审判决,三名被告羁押于看守所10年。2008年,31岁的林立峰因患直肠癌,在监狱医院病逝。剩下陈夏影及黄兴,至今喊冤。黄兴曾咬破手指,蘸血在申诉材料中逐页写下“冤”字。


被告控诉遭到刑讯逼供


该案卷宗材料显示,法院查明的事实,主要依据三名被告人、证人在公安机关所做口供。至于被告人提到的柳州车等作案工具以及勒索字条书写人信息等,均未查明。


1996年6月6日,福清市检察院办案人员提审了三名被告。黄兴、陈夏影均翻供,称在公安局遭受刑讯逼供,被迫做出有罪供述。


三人不断写申诉材料。林立峰在申诉书中写到,由于他不承认犯案,被吊起来,全身体重只靠两个脚趾支撑。还被警察推向窗口,用枪指着问“你信不信我将你推向窗外当你逃跑拒逮当场击毙?”


黄兴在控诉材料中说,他被迫跪在钢管上,民警拿大头针扎他手指。其间黄兴三次被打至小便失禁,还被逼画警方提供的“作案线路图”。陈夏影则称,双手反铐肩背后,警察把矿泉水一瓶一瓶塞进去,痛得他哭叫。


林立峰还在材料中解释,故意说与黄兴、陈夏影共同作案,是因他知道另外两人当时都在深圳,没有作案时间。他希望“留下一些证据”证明自己被“屈打成招”,“等以后见到别的领导再向他们反映具体的真相。”


黄兴与陈夏影也反复强调,1996年4月12日,他们一起去深圳,想在宝安租店经营,后于5月3日返回福清。与他们同去深圳、并租住在一起的朋友陈某珠、陈某芳、林某奇(卷宗中曾为林某棋)等均可作证。


证人被关“法制学习班”


但接受福清公安、福清市检察院取证时,三名关键证人供词前后矛盾。在警方处,三人证言均提到,黄、陈两人在当年4月21日回过福清,4月30日又去深圳。在检察院,证人陈某芳、陈某凤均称在公安所作证言是虚假的,当时受到了殴打、威胁。实际上从1996年4月15日到深圳至5月3日回到福清,黄兴、陈夏影一直和她们在一起。


1997年3月24日,福清警方又对陈某芳进行询问,陈某芳在证言中称,第一次在警方所作证词真实,后来受到林立峰家人利诱才翻供。


卷宗显示,配合警方调查期间,证人陈某珠、林某奇、陈夏影母亲杨雪云均被送进过“法制学习班”。其中,陈某珠被关75天,林某奇被关37天。


杨雪云受访时称,案发时儿子不在福清,但当年她在融城派出所被拳打、揪头发,还被用拇指铐铐了一整天,后来只能被迫承认陈夏影中途回过福清。


对案情最有可能产生影响的,还有林某奇的证言。卷宗材料显示,1998年7月31日,福州市公检法三机关联合调查组到漳州23413部队,向林某奇(注:1997年入伍)联合取证。在部队首长见证下,林某奇证实,1996年4月24日以后,他每天都和黄兴、陈夏影在一起,直到5月3日才一起返回福清。


林某奇还向陈夏影律师忆及不堪的一幕:1996年6月10日,他被公安干警铐在城关派出所,三天不让睡觉。因不肯按警方要求作证,被吊打只能脚尖沾地,办案人员用手枪捅其胸膛。熬不住时,他带着椅子出门想跳楼自杀,又被抓回来毒打。眼看“不说过不了关”,他被迫配合公安人员。对方念一句,问是不是,他就随便点头。关于黄兴、陈夏影二人在4月26日前回到福清的笔录,就是这样完成的。


从一审判决书看,林某奇这一次证言当时未被法院采信。1999年1月5日刊发于《福州日报》的检方工作宣传稿件《福清“4·26”绑架案日前审结》间接证明这一点:“甚至有一证人证明1996年4月26日三名案犯同他去深圳,不具备作案时间。使案件在证据上产生了一定分歧,市中院刑一庭以证据不足认定三名被告人不构成绑架罪。”文中提到,后检察院行使监督职能,同法院进行沟通,最终林立峰、黄兴被判死缓,陈夏影无期。


知情人透露,当年被告及证人在检察院翻供后,福清警方曾到深圳进行实地调查。陈夏影、黄兴的供述中,提及诸多他们认为能证明自己案发期间还在深圳活动的细节。但不知何故,除一份房东证言外,警方在深圳期间的其他调查笔录材料没有入卷,正副卷均没有。


根据《福清时报》当年的纪实报道,6月13日,福清警方曾来到深圳调查案件,通过房东家的电话号码及住处附近的公用电话进行技术处理,将黄兴、陈夏影在深圳与福清联系情况进行分析,结果发现“4月25日至4月28日,陈、黄中断了与福清的联系”。


北青报记者发现,这个日期耐人寻味。因为一审判决书认定,1996年4月24日,黄兴等人已经在陈夏影家中,正谋划绑架案。


福建法学会意见书未获回应


“案件错得不可思议。”作为当年的辩护律师之一,现年85岁的赵国安老人对此案至今念念不忘。从福建省司法厅退休后,赵国安到律所兼职。他坚信该案是一起典型错案,并多次写信到北京,替被告人申冤,希望能引起有关部门重视,甚至还曾去信央视《今日说法》栏目。


回顾当年的庭审现场,赵国安有点儿激愤,“完全像是走过场,我们律师说的,法院一概不听,只采信检察院的‘一面之词’”。他记得,当时,律师提出让关键证人陈某芳出庭质证,未被采纳,其他证人也均未出庭。而林立峰在庭上看过指认现场的视听资料后,当庭曝出,在录像的前一天晚上有过预演,公安人员用小面包车将他运到该处,告诉他这是抛尸现场,然后要他指认具体位置。旁听庭审的市民哄堂大笑。


林立峰在申诉材料中也写到这一点,由于位置总也找不对,他遭到毒打,办案人员要他多走几遍,并暗示其方位。


赵国安介绍,2000年11月29日,在福州市中院作出第二次判决后,福建省法学会召开“林立峰、黄兴、陈夏影绑架案论证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当年与会者既有厦门大学、福建社科院等单位的20多名法律专家,也有福建省委政法委督察处、福建省律师协会、福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处等工作人员。


会议从证据学角度论证,形成了一系列法律意见,包括福州中院两次判决均违反刑诉法对有罪判决的规定、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被告人有作案时间、两封“勒索信”来源与书写者不明、缺乏指控绑架杀人的物证等等。法律意见书建议福建高院对本案关键证据应进一步予以调查核实,对所有证人证言由公检法三机关组成联合调查组核实真伪,必要时可利用测谎仪。


赵国安称,这份法律意见书未获得任何回应。


2009年5月22日,在答复省人大代表“关于重新再审福清绑架案”的建议时,福建省高院认为尽管个别证据存有缺陷,但“本案被告人的有罪供述与在案的间接证据能够形成证据锁链”,本案不符合再审条件。


案件又沉寂了下去。


复查结论或将择机公布


“陈夏影案”再次进入公众视野,与律师、法律学者的援助有关。


2013年5月3日,曾引起广泛关注的“福清纪委爆炸杀人案”终审判决,福建高院宣告吴昌龙等人无罪。围在法院外的上访者中,陈焕辉引起律师吴国阜的注意。他捏着两页材料,默默站在外围,不吵不闹。


吴国阜接过材料时很吃惊,直觉案子“错得离谱”。后经他牵线,此案被收入李金星等律师发起的“拯救无辜者”及法学教授徐昕发起的“无辜者计划”两个洗冤项目,该案所有卷宗材料被放到网上。


2013年8月8日,李金星、吴国阜、刘志强、周立新等6名代理律师通过信访窗口,向福建高院提交刑事申诉状及律师代理手续。后通过同福建高院的沟通,代理律师获悉,该案正式进入复查阶段。


2014年11月6日,福建省高院负责该案的审监庭法官会见李金星、吴国阜等4名代理律师,建议他们再去取证、突破新证据。与会律师们对福建高院的评价是态度积极,传递的信号也“很乐观”,春节前可能会作出决定是否再审。此前,法官已去监狱多次提审当事人。


2015年1月,吴国阜律师透露,他们已经突破新证据,找到了关键证人陈某梅。其作证,案发期间,陈夏影、黄兴一直在深圳,没有作案时间。至于此前所作证言为何反复,在视频材料中,陈某梅只是说“记不得了”。目前,该证据已提交至福建省高院。


接近案情人士透露,福建高院的内部复查工作实际已基本完成,结论或将择机公布。2015年1月初,陈焕辉再次来到福建省高院打听进展,被告知再耐心等等。陈焕辉夫妇说,多年上访,心理已经濒临崩溃。儿子已在监狱落下一身病,真的等不起了。


本月初,福建省高院回复媒体采访时称,该案正在复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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