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涉嫌防卫过当、致使中国研修生罗成被枪击致死案
4月23日,《产经新闻》以“警官开枪、赔偿请求被驳回对中国研修生进行职务询问”为题进行了报道。文章回顾报道说,“2006年6月23日,罗成等两名中国研修生被栃木县鹿沼署警察拦住询问,被问者寻机逃走,在追赶过程中,罗成挥舞竹竿抵抗,警察向罗成开枪并致其死亡。罗成家属认为警察防卫过当,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遂起诉要求获得5000万日元的赔偿。”
作为被告的日本警方表示,当时罗成殴打并抢夺警察手枪,因为面临生命危险,警察向罗成开枪属正当防卫。该法院支持警方观点,驳回罗成家属的赔偿请求。本案审判长今泉秀和认为:该研修生在抢夺警察手枪过程中致警察受到伤害,并试图用约2.8公斤的石头殴打警察。为了保护自己、逮捕研修生,警察有必要使用手枪。
罗成的妻子对该判决结果表示遗憾。无偿为罗成家属担当诉讼代理人的日籍律师濑敬一郎认为:“法院对事实的认定以警察的话为前提,把开枪认定为(正当的)职务行为是错误的。原告方对此感到强烈的愤怒。”原告方决定提起上诉。在判决当日,罗成家属还以日本警方涉嫌暴行凌虐致死,向宇都宫地方检察院提交了控诉状。
一些日本民众就此接受《青年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相比被告方(枪击致罗成死亡的日本警察)而言,原告在寻找证人、证据方面存在很大难度。因为发案时间在当日下午5时左右,应该有目击证人,希望有态度公允的目击证人站出来作证,那样将更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