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保护伞,放纵杀人犯
一、警方沦为煤老板黑恶势力保护伞。
我儿子赵天一2011年9月23日在朔州市渤海宾馆们前被人捅死,至今未真正破案,未抓到所有犯罪嫌疑人。这是警方沦为煤老板黑恶势力保护伞所致。
该杀人案涉及到朔州市煤老板,杀人是因其引起的,更是其一手策划。这位煤老板,原籍福建,在朔州经营多年,财大气粗,在原籍和朔州均有呼风唤雨的黑恶实力。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不但未对其采取任何措施,还放纵其包庇、资助其他犯罪嫌疑人,造成林洪、苏学文、马雷三名主犯长时间外逃,逍遥法外。林洪原本就是重伤害网上通缉逃犯,一直用其弟弟林岗的身份证藏匿朔州,煤老板是他们的表哥。本案属于故意杀人案,根据法律规定应定性为杀人性质,可朔州警方为袒护杀人罪犯,避重就轻,违法将案件定为故意伤害,放纵黑恶势力为所欲为,欺压无辜百姓,祸害朔州人民。杀人犯驾驶的肇事帕萨特轿车,在案件未彻底查清终结的情况下,也被朔州警方私下放走。案件现场有录像,有宾馆保安,证人围观多人,朔州警方均未及时依法取证,事发后警方未对煤老板等及通信工具采取任何措施,使其串通、包庇、资助、逃匿、逍遥法外成为现实。
警方住着人民建的住房,穿着人民做的警服,拿着人民交的税款,驾着人民买的警车,本应为人民服务,保护一方百姓平安,可到了山西朔州,警方沾着老百姓的血和泪,喝着黑恶势力酒和菜,吞着煤老板的金钱贿赂,赤裸裸沦为他们的保护伞。共产党倡导的“和谐”社会,彻底被朔州警方糟蹋了。
二、煤老板豢养杀人犯。
这位煤老板在福建、山西朔州都有市场和经营,财大气粗,呼风唤雨,平时以豢养杀人犯、在逃犯等各种打手为荣。煤老板车内经常藏有棍棒、匕首等凶器,打手随车跟随,保镖前呼后拥,出行横行霸道。捅死我儿子的凶手陈思宁、陈仁金、马丛辉、杨争辉、蒋万春已经被煤老板豢养多年,在逃的煤老板表弟林洪是重伤案在逃犯,从内蒙逃脱后,也被其豢养藏匿,其他苏学文、马雷二位罪犯也被煤老板雇佣打手多年,横行朔州、福建两地。
煤老板豢养打手,成为黑恶势力,横向一方,这是朔州警方放纵、滋养的恶果。
三、煤老板是案件的主犯,也是杀人犯。
我儿子被杀,因煤老板超车而起,因煤老板策划而生。在整个案件的发生过程中,煤老板始终是主谋,是后台,是操纵者,事情发生时,是林洪打电话找的其表哥煤老板,煤老板再打电话组织的一帮打手。根据我国《刑法》第26条之规定,煤老板是本案的主犯,也属于故意杀人的罪犯,应当绳之以法。
四、我儿子的尸检报告漏洞百出。
我儿子赵天一被杀害后,朔州警方组织了尸检,但尸检报告漏洞百出。我儿子当时被捅进两刀,刀刀致命。朔州警方为了避重就轻,包庇罪犯,对第一刀根本未予描述和检验,仅对另一刀进行检验,结论为:心脏处血管断裂,导致死亡。对人的伤害,是一刀,还是多刀,往往涉及到案件的定性,和对罪犯的定罪量刑,这是案件的基本常识,朔州警方不可能不明白。其避重就轻,漏洞百出,滑稽可笑,实际上警方保护煤老板黑恶势力的恶果。
我儿子至今死不瞑目,我们家属坚决要求上级公安机关重新进行尸体检验。
五、警方懈怠侦查。
我儿子被扎死后,警方对我儿子的电话记录不予调取,我们家属想法调取打印出来,证实我儿子案发当时,根本未打任何电话,谈不上是我儿子找人前来报复。实际情况是,案发周围有认识我儿子的人,看见我儿子出事被多人殴打,其主动给我儿子的另一朋友打的电话,另一朋友方驱车赶来的。
案发现场有一罪犯的女朋友,该女子始终在现场,看到我儿子被扎倒地后,情况危急,生命不保,已经死亡后,给其中之一罪犯打电话通风报信。该女子涉嫌包庇罪犯,可至今朔州警方未对其采取讯问和任何强制措施。
我儿子已经死去5个多月了,至今未抓到全部罪犯,未还我儿子一个公道,我和家人悲痛欲绝。我都50来岁的人,就这一个儿子,我是连死都不怕的人,在这个世界上我是没有什么可害怕的了,我要坚决不停地上访告状,找有关部门,有关领导,我相信一定能遇到“公正执法、执法为民”的包公青天,彻查“2011年9月23日赵天一被杀案“的真相。
我儿子老实巴交,和你们平日无冤屈、往日无仇,可你们为什么那么凶狠手辣,要人性命。我希望参加“两会”的全国人民代表、政协委会看到我的申诉、控告和呼吁,关注本案,监督本案,依法查明案件真相,将罪犯绳之以法。
人们都是血肉之躯,都是有同情心、爱憎分明的人,我相信,你们看到朔州警方的为所欲为,看到煤老板黑恶势力的草菅人民,看到我儿子和家人的惨剧和悲痛,一定能关注本案的真相,给我们家人呼吁和支持!
被害人母亲:尹松子
201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