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速交警总队七支队民警齐凤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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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由[ jackson ]创建于2012年03月18日

齐凤利,男、汉族,河南省滑县人

发布时间:2012-03-18 23:46:03      发布人: jackson
   2012年3月15日15时02分,高速总队七支队指挥中心接当事人报警:连霍高速674公里处,车牌号为豫S37795号轿车因下雨路滑发生单方交通事故。接报后,指挥中心立即通知正在路上勘察现场的民警张反修、齐凤利进行处置。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张反修、齐凤利同志迅速赶赴674公里现场。15时10分许,两位民警刚到达事故现场,在应急车道内准备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区时,突然一辆车号为豫A96W32小型轿车失控向张反修、齐凤利冲来,齐凤利同志不幸被车撞倒,身负重伤。
  
  事故发生后,张反修在向支队报告的同时,第一时间将齐凤利同志迅速送往最近的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总队、支队领导接报后随即赶到医院,协调院方全力施救。由于伤情严重,在经过12个多小时的抢救后,齐凤利同志于2012年3月16日凌晨4时10分牺牲,享年39岁。目前,事故详细情况正在调查中。
  
  齐凤利,男、汉族,河南省滑县人,大专文化,三级警督,1973年8月19日出生,2003年6月1日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七支队副主任科员。齐凤利同志1995年9月以优异的成绩考入洛阳人民警察学校,1997年7月1日毕业,同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见习民警、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齐凤利同志从事高速公路公安管理工作15年以来,先后从事交通秩序维护、事故处理等工作。工作中,他积极进步、忠于事业、在事故处理岗位,一干就是十多年;他忠于职守,服务群众,经手处理的每一起交通事故都做到让群众满意;他为人善良,待人真诚,深得同志们好评。由于工作突出,齐凤利同志历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多次受到上级表彰,先后被团省委评为全省优共青团员、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优秀交通警察、荣立个人三等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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