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运尸费“是不成文的规定”
昨日中午,记者跟随周有钦再次来到商都路派出所,派出所宋警官表示,事发当晚,是法医联系了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太平间的马师傅,马师傅用私家车运尸,要收取3000元运尸费,是他当场垫资运尸,所以3000元必须交给他。周有钦说,自己实在拿不出来,希望能“再少点”,宋警官回答说:“你找马师傅说吧。”
记者问:就15公里的路程,为啥要3000元?有啥收费依据没有?
宋警官:那我也觉得不合理呢,这是不成文的规定。
记者:那能不能开票据?
宋警官:票据没有。
周有钦又拨打了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太平间的电话,询问为何收费这么高,一郑姓女工作人员表示:“价钱是马师傅和警察之间谈的,就是这个价,要是交钱就给办后事,不交钱,尸体就搁这儿吧。”这名工作人员还说,这3000元钱,还没有包括停尸费等一些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