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襄汾新塔矿业9.8事故遇难者苗苗
1992年,尾矿库被封闭,先后采取碎石填平、黄土覆盖坝顶、植树绿化、库区上方建设排洪明渠等闭库处理措施。新塔矿业公司通过拍卖购得铁矿产权,因擅自在旧库上挖库排尾,从而造成尾矿库大面积液化,坝体失稳,并引发了这起重特大溃坝事故。
此次发生崩溃的尾矿库是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建成的,十几年前就已积满泥沙。
塔山矿区泥石流形成原因:因矿下需要通风,也为了保持紧急救援的通畅,所以需要经常从矿下抽水。被抽出来的水会直接排到选矿场,之后又不断流入十几米外的尾矿库。
在这种情况下,尾矿库水位不断升高,而水对土壤的渗透破坏力增强,改变了坝的坡度。在没有下雨情况下,也极易引发坍塌事故。而尾矿库溃坝,将直接导致泥石流灾难。决定泥石流破坏力的主要因素是水量、堆积矿渣量和山体地形高度。
尾矿事故,一般都是责任事故。尾矿库坝超高、超期使用是其中的主要原因。
尾矿,是从磨碎的矿石中提出有用成分后的剩余
矿浆,里面含有大量的泥浆与矿渣。由于里面含有部分有用元素,是辅助经济合理选矿的重要工具。在尾矿中回收低品位的贵重金属可实现资源再利用和经济收益,但存放尾矿的地方——尾矿库,也是矿山危险性较大的设施,国际灾害事故排名将尾矿库危害列在第18位,排名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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