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9日,郭葆荣同志在值班期间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
郭葆荣,男,汉族,1987年12月出生,2013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一级警司警衔,生前系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公安局三山派出所民警。
该同志从警11年来,始终奋战在派出所、交警等一线岗位,忠诚履职、爱岗敬业,勇于担当、甘于奉献,为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2024年1月19日,该同志在值班期间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2024年1月22日,福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复核确认其为因公牺牲。
该同志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获嘉奖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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