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刘宗欣同志逝世
刘宗欣同志,1931年10月生,河北省饶阳县人,1949年12月入党,1948年8月参加革命工作。曾任饶阳县一区区公所交通员、管理员,之后调冀中公安大队、冀中行署公安处工作。1950年1月到省公安厅工作,先后任工作队队员、科员、研究员。“文化大革命”初期,在河北省公检法学习班、干校受审查。1970年4月,调到河北省革委会资料组工作,1971年10月后任河北省民政局办公室负责人、政工组组长。1978年11月,调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任刑事检察处负责人、处长、检察委员会委员,1982年8月任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1983年6月任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1988年5月任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河北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1995年5月,刘宗欣同志不再担任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职务,并于1997年4月离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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