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5日,陈建民在东方红广场警务服务站值班期间突发爆发性心肌炎,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
陈建民,男,汉族,1968年10月出生,1990年4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一级警督警衔,生前系河南省焦作市公安局山阳分局东方红派出所一级警长。
该同志从警34年来,共处理各类纠纷300余次,助力快速破获各类案件15起,收到群众锦旗12面,感谢信7封。2024年10月5日,在东方红广场警务服务站值班期间突发爆发性心肌炎,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2024年10月7日,焦作市公安局确认其为因公牺牲。
该同志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荣获个人嘉奖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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