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艺超前妻母女1.6万同居女子及非婚生女儿1.2万
在记者和退管办的协调下,1月16日,十几年没见过面的蔡英娴母女和周正琼母女终于为了分割这笔钱重新坐在了一起。
在退管办主任陈志荣等人的劝说下,作为这笔钱的合法领取人婷婷做出了让步,她和妈妈同意将这笔钱进行分割,最终分割的结果是:蔡英娴和婷婷母女分得1.6万元,周正琼和珊珊母女分得1.2万多元。位于逢源北街的公屋是在蔡英娴名下,蔡英娴同意周正琼母女继续居住,但是不许周正琼的其他亲属居住。
退管办陈志荣主任说:“目前,珊珊才13岁,还未成年,退管办会帮助她申请一笔抚养费用,不过需要珊珊和婷婷姐妹去做DNA鉴定,如果鉴定为亲姐妹关系,珊珊还可能够获得另外的几万元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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