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5日,于健同志在单位工作期间突发心梗,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
于健,男,汉族,1969年7月出生,1991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一级警督警衔,生前系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三大队副大队长、一级警长。
该同志从警33年来,始终奋战在公安交警一线岗位,曾在路面勤务、车管、高速、工会等多个岗位工作,始终以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忠于职守的责任担当、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严于律己的道德品质,全身心投入各项工作任务中。2024年10月25日,该同志在单位工作期间突发心梗,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2024年11月13日,枣庄市公安局确认其为因公牺牲。
该同志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获嘉奖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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