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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5-19 14: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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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寸天堂
四川新闻网南充5月7日讯(记者 邓成满)2012年秋天,在福州打工的营山县人高明聪,见义勇为捉拿小偷时负伤牺牲。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获悉,四川省人民政府评定高明聪为烈士。 高明聪出生于1982年9月,营山县四喜乡蔡河村人。2012年9月26日凌晨,高明聪和几名老乡在福州市仓山区大坪路一家烤鱼店用餐,忽然听到有人高喊抓偷车贼。高明聪立即放下碗筷冲出烤鱼店,与另外2人乘坐一辆出租车将偷电摩的窃贼拦下。窃贼扔下电摩,翻过路中间护栏往街对面逃跑。高明聪又在路口拦下一辆摩的,只身一路追去。在身中两刀情况下,他仍死死抱住小偷。在随后赶到的同伴帮助下,窃贼被制服。高明聪却因失血过多,倒在血泊中。
高明聪见义勇为先进事迹经当地媒体报道后,引起福州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福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等相关负责人专程赶到高明聪租住地看望慰问他的家人。高明聪遗体火化的日子,当地市民纷纷自发赶到医院为他送行。
2013年9月5日,福州市举行第二十次见义勇为表彰大会,高明聪被授予“福州市见义勇为模范”称号,其遗属获得52.37万元抚恤金。
2014年5月6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川府函〔2014〕73号 ”文件载明: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省政府评定高明聪同志为烈士。